《听说你还回忆我》经典读后感有感
《听说你还回忆我》是一本由林栀蓝著作,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28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听说你还回忆我》读后感(一):我们最大的问题,都是慢慢成为知己
温澜潮生
以前我喜欢你的时候,朝阳初照,夕阳晚落,都与你有关
后来我喜欢你,人生理想是山河,皆与你无关
这世界送给我们每个人一个顾潮生,也让我们每个人都是温澜,后来他又给了你一个沈明朗,给了你五年时光去错过
如果这个世界有着相同的你和我,我希望他们都是美好结局,如果可以重来,我多希望,我们就在茫茫人海中错过,以前,我在万千人群中把你找到,现在我把你还给人海
《听说你还回忆我》读后感(二):最后你终于幸福了
“自从知道你害怕我喜欢你,我便收起了我明目张胆的关心” 读完这本书,我是特别的扎心,其实我并不认为暗恋是一件多么值得怀念的事情,我更加偏执的认为,暗恋,是一件让人特别产生困扰的东西。 我喜欢林栀蓝的文笔,就像她笔下的温澜,倔强又孤独。 我欣赏林栀蓝的文笔,却不支持她的爱情。
不过还好,林栀蓝嫁过了一直没有离开他的林航,而顾潮生,会随着时间的逝去而变得不会那么怀恋。
而在爱情里面,温澜她是特别倔强又卑微的,我看这本小说,恨温澜比心疼温澜更加多。
我并不是很喜欢看暗恋小说的人。
可我却因为这篇故事,看完了两本。
读完后,我问朋友“暗恋,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呢?”
她听完怔了怔,半饷才渐渐回答:“应该是想要又不敢争取吧,怕一不小心就让对方厌恶你,于是你连暗恋的资格都没有了。”
于是,我便了解了温澜在顾潮生身边小心翼翼的陪伴和不敢追求的害怕。
在爱情里面,最先爱上的那个人一定是最悲伤的,亦是最容易被伤害的。
而我想,温澜在顾潮生的心里,一定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就好比“我没有爱过林依人,但我的青春里处处都是林依人”一样了。
温澜逃避了顾潮生五年了。
却又在顾潮生需要她的时候,不顾一切的随着顾潮生走了。
在温澜的心里,顾潮生就是她的整个世界,顾潮生开心,她就开心,顾潮生难过,温澜就难过。
于是,往后的温澜,便活成了顾潮生的模样。
最后再说一句,还好,林栀蓝你最后幸福了。
《听说你还回忆我》读后感(三):我喜欢你十九年,你不可能不知道
“顾潮生,我喜欢你十九年,你不可能不知道!”
要有多大的勇气,才敢保有一份喜欢十九年而始终不曾启齿,又要有多坚韧的心,才能以知己的身份伴在他身边看他为别的女子欢喜忧愁。
我不知道这些年温澜是怎么做到以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身份伴在顾潮生身边十九年,始终以一种你一回头我就在的姿态留在他身后,但她又的的确确做到了。我不知道她在顾潮生与她分享恋爱的喜悦时是如何忍受巨大的委屈与伤害而强颜欢笑,我也不知道她在顾潮生失恋难过的时候是如何为了不逾越朋友的身份而压抑自己喷薄欲出的关心以及脱口而出那句“你还有我”的无限渴望。这种深入骨髓的伤痛,我光是想想就觉得痛不欲生,而温澜在书中对自己所经受的痛苦又是那般的轻描淡写。她说,当一个人开始深爱另一个人的时候,首先涌入脑海的第一想法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正是这种配不上的想法令她把喜欢压抑内心而不忍启齿。怕一开口就是另一番境地,所以甘心情愿以另一种朋友的方式跟他一辈子。关于告白,她又说,所有能说得出口的喜欢都不算深爱,因为敢于承担被拒绝后的伤痛才能坦然地说出喜欢,而深爱的感情才会令人踌躇不定,不能忍受他的一丝丝的拒绝。
“温澜潮生”是一个美丽的词,但温澜与潮生却终究没能在一起。在第十九个年头,温澜因直面生死而得出生命短暂的感慨,才将感情向顾潮生一朝到尽的时候,当顾潮生轻搂着她在她眉宇间留下一记轻吻并对着她呢喃出你怎么不早点说的时候,温澜才明白自己错过的不只是一点点。十九年,真的是一个漫长的词,贯穿了他们青春成长的每一步,当他们还不懂爱的时候,就埋下了喜欢的种子,当他们懂爱的时候,更是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温澜错在对自己缺乏自信,她不相信顾潮生会喜欢她,而顾潮生错在太过自信,错把好感当爱情,以为自己喜欢的该是最好最出挑的,便只把温澜当成一种很特别的存在,却不知这种特别亦是深爱。起初的错过便奠定了今后更多的错过。温澜看着顾潮生对别的女生说喜欢,看着他与别人牵手相恋,看着他对着别人把不爱变成深爱。而温澜也是到最后才明白,很多事都能通过努力来办到,包括把不喜欢变成喜欢。如果她能早早明白,她一定会比别人更加用心,更加努力。
十九年,与我而言,真的是一个漫长到极致的时间概念,而对于经历过的人来说,又是那般的匆匆光阴,如白驹过隙,一瞬而已。
《听说你还回忆我》读后感(四):暗恋过的人,都会懂。
蒙蒙,都好长一段时间了,我空间是你在发动态,新书出版。我曾一度认为,小女生的书啦,但却总是被你发的一些语段打动,甚至,空间里仅有的说说都有一天是转发你的春节散步那条。
昨天看到你发动态,看到你喜欢一个人十九年,我就突发想法,决定去看看这本书,写这条留言的时候刚在网页上看完前几章。没有深爱过那么一个人,也许永远都不会懂,一边喜欢到要哭,一边却只能在他面前假装很坦荡的说我们是好朋友啦。
好朋友的定义是什么?你失恋时会想到我,你恋爱时会想到我,你感情空窗期的时候会想到我,你觉得恋爱无趣的时候会想到我。在我不得不坦白我喜欢你的时候,你的讶异绝对小于我的期待值,你说你早就知道,而那个时间段,我说我只问一次,虽然答案还是很模糊,但还是没有再问过。
看文章的时候,温澜说喜欢林眠歌的时候,顾潮生一闪而过的失落是因为这个好朋友会慢慢疏远,还是也曾心动过?不过其实也没那么重要,这十九年,分分秒秒都胜过度日如年,然后,陪伴真的是最好的结果吗?你结婚时,我可以到场,我做生意时,你会来捧场, “友谊万岁”,不是很好吗。永远没有分别。
网上的连载有限,看到第四章就没有了,而中国移动和阅读的网站也崩溃了。
得空去看了看,关于顾潮生的番外,老实说,失望多一点。失望的是不是顾潮生不爱温澜,而是爱自己多一点;失望的是顾潮生对温澜的爱太少了,太爱惜自己的羽毛了。不过,怎样都罢,歌词都在唱“闭上眼睛闭上双眼你最挂念谁 眼睛睁开身边竟是谁”。
.这么多年,温澜爱了顾潮生这么多年,从暗恋到明恋,不过都没有关系了,
人生道路是越往后走,越明白感情生活的全部,越在乎自己的感受。
冷风我们吹过,伤心我们也曾痛饮过,到头来,我们还不是没有偏离自己的人生轨迹,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看着顾潮生,我又想起了我喜欢的那个人,是不是每一个被暗恋的人,都有相同的特质。不过我和温澜的角色性质是完全不一样,她是默默隐忍,而我是藏不住,我甚至在他说,“最近好想谈恋爱”“你去谈撒”“没人喜欢我”“我喜欢你,你又不是不晓得,还装”不过话题也是到这里就点到为止了,不过没关系啊,怎么会有关系,越往后走,越要做决定,我们的人生道路不一样,就做最好的朋友吧。和顾潮生说“我们,太熟了”一样,是不是每个有一方友情变质的爱情,都会用这个作为借口,不知道是害怕伤害失去还是一方心如明镜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我们这么好的朋友关系,是不是,就是不应该冒这个险?
到后来,温澜,顾潮生,各自都拥有新的生活。换个说法也成立,各自拥有各自的生活。
我们吹过冷风,也痛饮过失望,我们也曾那么那么好,到后头来,还不是空欢喜一场。而现在,不知道温澜是放下了还是释怀了还是在挣扎,都不是那么重要了。感谢顾潮生,让温澜学会如何去爱,如何成为更好的自己,如何面对失去。而个中感受,温澜一一懂。
而暗恋过程中的酸甜苦辣,只有深深暗恋过的人才会懂。
附上我空间转发的那段话,无论再过多久来看,感触依旧。
你不知道每年春节我最期待的,不是除夕也不是年初一,而是初三初四你走完亲戚,百无聊赖地打来电话,约我出去走走,然后我们在下雪天穿过人潮拥挤,穿过街灯辉煌,我走啊走啊,却心知肚明,怎样也走不到你心里去。#听说你还回忆我#
祝新书大卖!
《听说你还回忆我》读后感(五):听说我喜欢你好多年
(1)
这是我看得最慢的一本书,更准确的讲,这是除像四大名著以外的小说中我看得最慢的一本书。这句话我有跟豆花讲过,豆花一副打了鸡血的模样,我隔着手机屏幕就能想象到她的表情。
老实说,以我现在这样的年龄再去看言情小说有点傻,毕竟当时言情小说风靡整个六年级这样的事情已经离我很遥远了。
如今你再去看这一类书,就会被别人冠上“这是读小学念初中时看的书”又或者是“看这种书的都是些还没长大的幼稚少女”这样的标签。很自然的,我也像所有人那样,在年纪适当的时候放弃了那些,开始阅读起各种世界名著,我不得不承认那些名著里面的描写几乎本本出神入化,作者的功底让人敬佩。
但凡事总有例外。对我来说,林栀蓝(在这里还是要严肃一点的)就是这个意外。
第一次正面接触她的文字应该是听说,后来特意去看了她的简介,“豌豆蒙”“林栀蓝”才明白,这两个名字是互通的,林栀蓝就是那个写字写到半途之中突然消失匿迹的编辑豌豆蒙。豆花在听说的序里也写到过关于这个名字的问题,她说她一开始也担心过换了名字会不会有很多的读者流失,但后来她自己就想通了,劝慰自己鼓励自己,说只要再写个八十个故事,就一定会被人重新认识,然后重新难以忘却。事实证明,豆花的选择没有错,当然除了选择之外,更重要的还是努力,豆花不算是作者圈里最努力的,但她却是作者圈里最想要努力的那一个,我看见她为了写故事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全心全力,歇斯底里的去写字。想必这样写出来的故事一定不会差。
要知道大师再好的文笔,写的都不是你的青春。都及不上如你如我的年少时光。
青春应该是像林栀蓝这样不顾疼痛,鼓足勇气的去感受,去经历,最后将它一字不差的写下来。
(2)
和豆花聊过几次,性格豪爽,内心细腻敏感,心底有特别多的感受,就那么任她压着,沉默着。
我原先想夸她洒脱,后来想想,感情上她是如何的不洒脱。这词是断然不能放在情长的姑娘身上使用的。
这本《听说》大概是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如果我说听说2断不会比这1更戳人心,不知道正在努力码字的豆花会不会打我。
了解豆花喜欢豆花的人一定知道《听说你还回忆我》是她的自传体小说,自传小说要么就是好写,要么就是很难写,好写的是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那种感受表达起来更真切的;难写的是正是因为经历过,难免其中的情绪没把控好,比如写着写着突然躲到角落去大哭一场。
我理解这种感受,同病相怜让两个人莫名的贴近。
故事的大概是一个叫做温澜的普通姑娘喜欢上一个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特别优秀的男孩子顾潮生,因为不自信,因为自己很微小,所以她不敢拿告别当打赌,她怕赌输了,他们就再也不是朋友了。所以她选择一直默默的陪伴他,靠近他,了解他,做他的好朋友,知己。可是有一点不幸就是无论她付出多少,她都无法走到他的内心。
也许是她好朋友知己的身份根深蒂固了,再也没办法从好朋友变成女朋友。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换过一个又一个女朋友。自始至终,温澜的感情,从不见天日。
可是就是在这样无望的感情里,她爱了一年又一年,加在一起,整整有19年,人生的四分之一。
她笃信,没有人会像她那样陪伴他那么久,等待他那么久,事实证明,的确是。而只有一件事她猜错了,那就是知己永远无法跟女朋友相较。
(3)
豆花在序里的最后一句话当时看的我眼泪直下,当然这只是一开始,后来我的眼泪就没有停过。
她说,记得有次,贴吧有女孩子发帖问,为什么那个叫林栀蓝的作者,总是写和暗恋有关的故事啊?
我当时并没有回复她。
其实,是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好多年,却从来守口如瓶,不曾告诉他。
而我也是。这么多年始终缄默,没有在喜欢的人面前吐露过一个字,最近一二年,更是越发的注意起表面的情绪,而我掩盖的越好,心里就越发的疼痛。
我何尝没有想过放下和忘记,可是他就像是身体里的一部分,一触即,就万劫不复。一旦碰上那个人,简直就是生命中的死穴。
之前几年,我看到过几本关于暗恋的电视剧,印象很深。一部是桐华的《最美的时光》,那里面的女主角苏蔓爱宋翊十年,后来有幸十年后再见。
还有一本便是《爱情是从告别开始的》,里面单纯傻气的女主角池早早一心喜欢优秀的男主角欧皓辰,为了他努力了很久很久,最后有幸俘获男主的心。
而我们,现实中的我们,没有电视剧里的好运气,好结果,有的只是像豆花一样不见天日的感情,这才是最真实的青春。
(4)
我想写一本书,讲讲我的青春,这个愿望好多年前已经在我的心里诞生,我幻想着出版后的某一天,他碰巧在一家书店里看到熟悉的字眼,熟悉的照片,心里会不会流过一丝温柔。
我连名字也想好了,却迟迟没有下笔去写,将曾经痛彻心扉的往事重新提笔回忆,是需要很大的勇气。
现在,我又担心时间太久,久的最后忘了,不想说了。所以我开始写起大纲,整理起过去的东西,尽可能的还原曾经那段青春。可能需要花上些时日。
而豆花有幸将这个故事发表,某种意义上,就好像是率先替我们完成了一个梦想。所以后来我就在心里生出这样的话:林栀蓝就像是我的另一半。我们太相像了。
(5)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知乎上有过这样的答案: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喜欢是向你伸出手,爱是紧紧握住你的手。
喜欢是小玫瑰对小王子,小王子对小狐狸。
爱是小狐狸对小王子,小王子对小玫瑰。
喜欢是运筹帷幄,爱是束手就擒。
喜欢是圈养,爱却是放养
喜欢是在嘴上讲 你是我的。
爱是在心里说 我是你的
喜欢:“我最喜欢她穿高跟鞋的样子。”
爱:“穿什么高跟鞋啊你tm不要脚了啊”
喜欢是想要在一起不分开,而爱是明知会分开还要在一起。
喜欢是无话不谈不厌其烦,爱是欲言又止如鲠在喉。
喜欢是对你产生欲望,爱是为你克制欲望。
喜欢是我该怎么接近他;爱是我怎么才能配得上他。
林栀蓝的喜欢真的还是喜欢吗?不。在她写出这本书的所有感受的时候,你就知道,她的是爱,是携刻在骨子里的,流淌在血液里的,永永久久的在自己的生命里。
爱就是像豆花一样手指一枚看似普通的戒指,里面却刻有他的名字。
好了,故事看完了,我手里的荧光笔也没有了墨水,最后用我曾在句子迷发表过的一个句子作为结尾:“现在,你不再和别人说这个男孩子有多么多么好,你有多么多么喜欢他,因为你开始觉得最深的爱往往沉默。”
《听说你还回忆我》读后感(六):《听说你还回忆我》之 你身所在,我心所往
2014年11月的首都机场,是我第一次见你的地点,我想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那天你穿着一件很长的风衣,提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包包,站在机场进口处张望。没过多久我便看到了你,你比照片要好看,虽然掩饰不了眼神里的疲惫和忧伤。我不想用更多的文字去写见你的心情和跟你聊天的内容(其实那天我犯二了),只是简单地好好写写这本书。这本你触及文字圈十年来的第一本长篇。———《听说你还回忆我》
听说你还回忆我,听说你还相信爱情。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本书会是一本让人印象深刻的书。仅仅是微信连载,我就看了三四遍。其实,我并没有这样刻骨铭心去爱过某一个人,但我有一个好姐妹跟温澜一样,痴心不改地喜欢着一个男孩。十年。
不同的是,温澜和顾潮生以朋友相处,可我那个姐妹却变成了那个男孩最讨厌的人。或许,这样的差别就在于,温澜对顾潮生的感情一直不动声色,而她对那个男孩却是毫无遮掩。不管温澜也好,我那个姐妹也好,我都是佩服的,也都是心疼的。
或许是她们上辈子太幸福,这辈子才会爱得那么辛苦。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们都会等到那个不用握紧也能相伴到老的人。
也许喜欢一个人,就是情不自禁成为和他相似的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不必再张望。
可是,爱情不是等价兑换,不是你们站在同一条平行线上,就会得到他的喜欢,或许,你们就只能是一条平行线。如温澜和顾潮生。
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一段是,温澜为了能跟顾潮生同一个学校,不顾自己前程和家人的责怪让自己生病考砸。庆幸她最终如愿和顾潮上了同一所学校,甚至是在同一个班级。可是,他们的关系只是从同学升级到了好朋友而已。这样的关系就像开在香园的一株牡丹,即使你不顾众人眼光走近它,它的芳香依旧不是为你一人。
故事里最让人抓狂的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温澜随口说自己喜欢的人是许眠歌,这也就算了,还故意做了那么多假装喜欢着许眠歌的事情,就是为了不让顾潮生看出来她在说谎。还好,被许眠歌拒绝,要不然温澜会后悔吧。那个时候,顾潮生其实是喜欢温澜的吧,那个时候,顾潮生其实也是有点难受的吧。可就是温澜演得太过逼真,才把顾潮生越推越远。
故事里最让人揪心的就是,顾潮生在接受林西遥之前,明明是想听到温澜阻止的话语,可为什么温澜就是不懂呢?或许她说一句,林西遥不适合,顾潮生就会丢盔弃甲先开口。就算不开口,也不至于最后变成彼此遥不可及的人。
你喜欢上一个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所以温澜才会自卑到不敢告白,更不敢让顾潮生看出一丝丝的破绽。她害怕一说出口会遭到拒绝,害怕会连朋友都做不了,就像故事里说的,你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不敢让他知道你的心意。你深深害怕即使是十万之一的可能性。他拒绝你。而你们就再也没有别的可能了。连朋友都不可能。与其说不够自信,不如说不够勇敢。
我想,他们没有在一起不仅仅是因为太熟悉太了解彼此了,而是因为太像了,他们一样用了南辕北辙的方法,使自己变成对方的平行线。永远不能相交。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他们谁先明白过来,花十分钟的时间面对面说清楚,或者,花五分钟的时间写一张纸条,或者,花一分钟的时间发一条短信。那么结局就不一样了吧。只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就像那《可惜没如果》里唱的
倘若那天
把该说的话好好说
该体谅的不执著
如果那天我
不受情绪挑拨
你会怎么做
那么多如果
可能如果我
可惜没如果
只剩下结果。
他们的错过,不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也不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只因为,在应该勇敢的时候不敢开口,以为自己可以洒脱放手。结果错过变成为永远的回忆。
这世间有无数可能,而人越想要,越没发生。就像我不可能,参与你的皱纹,我到不了,越是美得不得了,越是不能到老。那个有可能的人不会是我。
是啊!喜欢烟就可以拥有烟,喜欢火就可以拥有火,喜欢烟火就只能是迷恋后的失落。就像,喜欢一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顾潮生就是温澜的烟火,那个不可能的人。可是,痴情如温澜。即使知道顾潮生不喜欢自己,却还是飞蛾扑火般地喜欢着他。还喜欢了19年,试问人的一生,有几个19年?这个世界,又有几个温澜?
故事除了温澜对顾潮生的爱让人唏嘘之外,她的善良,她的义气都让人喜欢到欲罢不能。对好朋友阿宝用力保护,对伤害她的人没有怨恨。可是,她为什么不能得到幸福呢?为什么顾潮生不喜欢她呢?为什么顾潮却和林西遥在一起了呢?
我突然想起那个喜欢了一个男孩十年的姐妹曾经黯然神伤地问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他,他却不喜欢我,他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甚至都不知道是该鼓励她坚持,还是劝她放弃。
坚持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就更加没有那么容易。
那个深藏在我们心底的人,那个午夜梦回拼命想念的人,那个让我们心甘情愿掏心掏肺的人。一半火焰一半海水,就像尘埃里开出的罂粟花,拥有着最诱人的美丽和最致命的欲罢不能。即使十年,二十年过去。这种得不到忘不了的情感最让人刻骨铭心。
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爱一个人就是坐上了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哪怕轨道已经消失,出于惯性,你还要滑行很远很远。所以,温澜爱了顾潮生那么多年,只能说明惯性还没有停止。
在暗恋中,时间是最漫长的。每一秒都是慢动作,而当你想起那个人时,他的形象,完全就是电影中的慢镜头特写,水银灯光线酷烈,但不论正面、侧面、背影,他都是360°无死角。所以,即使温澜与顾潮生五年间断了联系,对于温澜而言,顾潮生依旧是完美的无懈可击的模样。因为,她对他的爱,不曾减少半分。
我不知道要有多浓烈的爱,才会让一个人不动声色喜欢19年,因为我不是温澜;我不知道要有多坚定的内心,才会以朋友的名义陪伴深爱的人多年却从未开口说一句喜欢,因为我不是温澜。所以,我不会明白,当她看到顾潮生对别的女孩心生爱慕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撕心裂肺。
“你身所在,我心所往。”我想用这句话来总结我看到的温澜对顾潮生的感情。爱一个人到了心里最深处的时候,不管多久未见,他的轮廓依旧清晰,他微微上扬的唇角,依旧让她怦然心动。
你曾跟我说过,他过得好你会难过,因为他再好也不会想到同你分享;他过得不好你也会难过,因为给他依靠的肩膀,不再是你。温澜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让我明白奋不顾身的含义,可是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去找你吗?因为你现在过得很开心。每每想到这两句话,我都有忍不住想哭的冲动。爱过的人,没有走到最后都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还会联系,即使还是朋友,但那种感觉,永远不可能像最初的那样纯真,毫无芥蒂。就像你说的,朋友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这部分任何人都可以代替,今天给你肩膀的是他,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别人,而能一直不变陪伴你到老的那个,只能是彼此相依,能相濡以沫的另一半。或许这就是你想给温澜的结局。起于无奈,终而无悔。
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是大年初二。忙忙碌碌的新年过去第二天,难得的一天可以静下心来,好好再看一遍这本书,也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因为,我在新年前十天失恋了。虽然我不是被甩的那个,但却是最难过的那个,因为,我爱的那个人并不爱我,而我,很理智地提前结束了这场并不能走到最后的恋爱。
这就说明,我不能去长沙看你。
我还是习惯叫你豆子,因为感觉亲切,即使你现在是一个成功的畅销书作者林栀蓝,也不可改变你是中国好编辑豌豆蒙的事实。你给那么多迷失方向的人点亮了他们行走路上的明灯,让他们用最捷径的方法找到正确的道路。或许你不知道,你也曾点亮我黑暗世界的一盏明灯。
曾答应你说,过了年去长沙找你,却没想到,长沙那座城市对我而言,依旧是不可触及的梦。我相信,我还是可以再次见到你。希望那个时候,你的笑,能由内而心发出。
林栀蓝是我见过最执着的作者,执着地写着暗恋故事,执着地喜欢着一个人,执着地对身边的人好,执着地自己承受所有苦难。她的这种执着让认识她的人不由自主喜欢上她。我想,看过她这本长篇故事之后的人,会更加喜欢她。
如果流星能承载起我的心愿,我要向它许愿。希望,执着如温澜的林栀蓝,善良如温澜的林栀蓝,坚强如温澜的林栀蓝,能够比温澜幸福,能够得到更多的人喜欢。
听说你还回忆我,听说你还相信爱情。林栀蓝,请让我听说,你过得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