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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乡读后感精选

时间: 2020-03-13 06:13:26  热度: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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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乡》是一本由[英]尼尔·盖曼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4.00元,页数:3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乌有乡》精选点评:

●每个人可能都在十岁的时候幻想收到一份来自霍格沃茨的信,每个人也可能都在小时候想要打开衣橱看看里面是否有一个神奇的王国,那些由《哈利波特》和《纳尼亚传奇》帮我们实现的童年梦想,现在由尼尔盖曼投射进了我们成长后的世界里。

●是你,英国同人巨手子

●如果有一天你掉进世界的裂缝,那个世界危险无处不在,但也充满冒险的乐趣,世界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你不知道你下一步会面临什么,那么,在经历了这个世界的奇幻之旅后,你还想回到现实生活吗?《乌有乡》里的主人公就是因机缘巧合被卷入伦敦的裂缝,下伦敦的人们,有土著居民,也有在上伦敦被世界遗忘的人,这个世界,充满黑暗、肮脏,整个世界构图都是灰黑,气息都是糜烂,虽然这个世界的人们,大多彼此交换丑恶,但也不乏美好的信任与情感。主人公理查德在经历了与同伴的生死患难后,仍然决定回到现实生活,但回归现实的他,却发现自己再也无法融入现实世界,面对生活,他几乎可以预测到未来的自己会如何日复一日地沿着相同的轨迹走到终点,也再无法体会到世俗的乐趣有何乐之处。最终他还是想回到下伦敦,和他的同伴体验充满未知充满冒险的生活。

●结构非常得紧凑,好像在看大卫芬奇的电影一样,很痛快。

●除正文,本书饶了一篇《卡拉巴斯侯爵寻衣记》作为番外,各位读者不可不察。

●如果曾经在伦敦生活过,也许代入感会更强一些。读完不自觉地开始好奇,会不会也存在着下纽约、下巴黎、下上海这样的地方呢?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被遗弃了乌有乡,它被层层叠叠的人类经验埋藏在城市的地下。而正是那些通往不同生命的地下铁,让见光或不见光的地方都成了天堂。

●成人童话当中的黑暗清流

●充满想象

●对白实在太搞笑了,一看就停不下来

《乌有乡》读后感(一):敬逝去的荣光,伦敦另类观光指南

这是我喜欢的尼尔盖曼式的尼尔盖曼故事,有关伦敦的尼尔盖曼童话,尼尔盖曼写他所深爱的伦敦,过去的伦敦现在的伦敦未来的伦敦,这本书的主角是伦敦,沉积在历史中的伦敦。

理查德 梅休 从异乡来到伦敦的年轻人,工作交友恋爱,就像每一个在大城市生活的年轻人,他就是喜欢收集巨魔怪玩偶。也许整本书就是他沉浸在巨魔怪玩偶中的一个游戏,不能自拔,久久不愿醒来。

理查德生活在伦敦,一次偶然,他好心救助了街上受伤的少女,跟随她进入另一个伦敦,穷街陋巷的伦敦,伦敦的另一面,他的同事朋友乃至未婚妻都对他视而不见,他也见识到污水横流的伦敦,大雾弥漫的伦敦,下伦敦。那里生活着老鼠 鼠语族 阴沟族 以及各种传说中的人物,蟠蛇 猎人 小偷以及贵族。。。以及天使和黑修士

天真的理查德在下伦敦跌跌撞撞,受伤的少女很快痊愈,但一直被人追杀,她有着能开启门的特殊异能,这是她找来满门横祸的根源吗?

这本书我看得很快,有时候不得的停下来,好好消化。简直爱死了这些神奇的人物和设定。尼尔盖曼清奇的脑洞依旧是最大的看点,熟视无睹的地方 耳熟能详的句子在他笔下都产生了新的魔力,乘坐地铁真的不再是原来熟视无睹的地名,也许这里会有什么发生?那句简单的“小心夹缝” 也不再是简单的一句 提示语。

尼尔盖曼的脑洞,刷新对最熟悉的事物的认识,如果我有天真的去到伦敦,一定会带上这本书,一切真的会不同。这是一个不同眼光下的伦敦,保有逝去的荣光的伦敦。

《乌有乡》读后感(二):一个意犹未尽的单机rpg故事

因为外出培训无事可做,一个星期就读完了这本书,算是难得的快了...总觉得这书并没有350页这么厚,感觉是出版商为了定价而留白太多(毕竟这种操作也很常规嘛),可是后来一查,居然有28万字,比前面看完的《1984》要多得多。看来奇幻文学的阅读爽快度果然要非同一般啊……

最近也在陆陆续续看毛姆的《巨匠与杰作》,毛姆在序章里面提到一个观点,一本好的小说,读起来要让读者要有一种愉悦感,我觉得就是一种让读者沉迷其中,不断想继续阅读下去的冲动。我只看过尼尔盖曼三本书,《美国众神》看的电子书,可能排版翻译的问题,反正看得感觉很乱,现在也记不得多少内容;《北欧众神》只能说是故事新编,就算盖曼有无数才华,可阿斯加德和九界的故事大概都在诸神的黄昏里面堙灭了,只留下了那些没头没尾的短篇故事了。所以对于我来说,《乌有乡》是盖曼讲得最痛快的一个故事,一旦翻开,停都停不下来。

我更愿意把这个故事看成一个小制作的线形rpg游戏。虽然序章有点长,但是进入节奏以后,就像单机游戏一样。主角团领到任务,到处跑路去寻找任务物品,面对敌人,完成任务,拿到奖励,在这个过程中,主角团遇到过背叛,发现了阴谋,得到了成长,最后战胜背后的boss,获得了胜利。故事线简单爽快,偶尔有的多线叙事,就好像是游戏过场cg,让我们看一看敌人的行动一般,在这个简单的主线故事中,盖曼为我们构筑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半架空的世界,阅读的过程津津有味,就像是在一个魔法世界里遨游,会根据他的文字创造出自己脑海中的“乌有乡”,它危险而又神奇,混乱而又未知。这时会希望作者能继续往这个世界里再扔进280万字,让我能一窥这神秘世界的全貌。

不过感觉盖曼的故事也有缺点,之所以我觉得是一个小制作的rpg游戏,大概是因为出场人物太少,支线,反派和boss也比较少,另外作为一个奇幻故事,最后打败敌人的方法也的确有点“奇幻”(好像盖曼的奇幻故事并没有什么剑与魔法...),让人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就像上一段说的,他创造的这个世界,感觉再写上几本书的故事都没问题。大概盖曼只是带着我们走进了“乌有乡”,埋藏在其中的秘密,得靠我们自己去发掘呢!

《乌有乡》读后感(三):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开始盆友说要送我一本尼尔盖曼的时候,发来这个图,我心想说嗯,正好这本没看过。等到我收到书,翻了几页,突然想起来咦是不是看过。翻了下豆瓣,果然在8年前看过,只是版本不同,所以一下子没有认出来。但是年代久远,具体情节已经模糊。于是欣欣然重读了下来。

更为年轻的时候读尼尔盖曼只是为他惊人的想象力和幽默感惊叹不已,而现在读却有了些让人难堪(也许这个词不太贴切,但是一时半会也想不出其他的词)的体会。这种有了些年纪重新读感受会完全不同的书,于我而言,还有《百年孤独》以及村上春树的众多篇目。《百年孤独》第一次读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暑假,我躺在竹沙发上,把脚放在墙上,读着哪些吃土的少女,炎热气候里突然繁殖许多的牲畜,因为近亲结婚生出的长尾巴的孩子,一味感慨热带气候里自然的奇妙,只是觉得猎奇。而成年以后,特别是近几年的重读,让我越来越深的感受到陷入人群的孤独。村上春树的故事亦如此,如果不曾从小城到都市,独自生活,是无法体会他所描述的现代人的困境的。那么尼尔盖曼呢?我觉得是他让成年人重新在文学中找回童年的真与勇气,但是掩卷沉思,会更加觉得现代成人世界的无力和匮乏。尼尔盖曼,感觉就像大麻,创造幻觉,让人享受,清醒后感觉并不好。因此每次读尼尔盖曼总叫人想起童年,不禁让人自问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这本乌有乡,就像蜘蛛男孩一样,主角理查德开始是一个像大部分的读者一样的职员,从小地方去到伦敦,对这座首都有些复杂的感情,这种感情很容易让异地就业,尤其是去往一个拥有历史而又繁华的城市的人有共鸣。有着一个小心翼翼维持感情的女友,两人的相逢虽然有趣,却建立在误解之上,相处模式也是让他不自在。同事对他爱好的猜测和妄断,他也顺从接受。工作也并不顺遂。用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叫做,他的生活真是一言难尽。谈不上差也说不上多好,只是被各种情状裹挟,难以做出自己的选择。呵,成年人的生活,不是如此么。大部分人都选择了不选择,像猜火车里那段有名的独白说的那样。

可是,这可是在尼尔盖曼的故事中呀,不会一直是这样的。我们的理查德有了一场奇遇,他在门菲负伤跌入他怀抱中时,第一次勇敢的拒绝了将要成为自己未婚妻的杰西卡的要求,选择了搭救这个奇怪的女孩。然后就进入了踏入最终成为勇士的下伦敦之旅。

感觉这又是一本试图激发普通人勇气的书,告诉普通人,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记住自己的诺言和使命,珍视他人的牺牲,从这些真诚中肯定自己的价值,从现实中夺回对自己的生活的主动权。

毕竟成为拯救他人和世界的英雄,不是大部分人儿时的梦么?只是现实逼迫我们暂时放弃了而已呀。可是小说告诉我们平庸之外的另一个可能性,穿越危险,收获友情和荣誉,回到现实亦回拥有不一样的人生,勇敢去冒险吧!每个人都值得更好的人生,被自己的选择造就的人生。

《乌有乡》读后感(四):几块乌有乡的乌有碎片

这本书的设定实在太有意思了,尤其是上伦敦和下伦敦的存在。

男主角是上伦敦的一个普通人,在意外救了下伦敦的某个神秘女子门菲以后,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去正常生活,上伦敦的所有人都忘了他的存在。

重点是这个下伦敦的设定。

大概意思就是上伦敦是现世的伦敦,下伦敦则是伦敦城被遗忘、抛弃、逝去的部分。

所以下伦敦生活着很多还保有旧日习惯的人,包括贵族、杀手、商人。他们活了很久很久,游走在两个世界之间,但行事比较老派。

书里还有“鼠语者”,即能够跟高贵的鼠族对话的人。

至于为什么是老鼠,我想或许是在强调鼠疫、黑死病对中世纪欧洲带来的极大冲击,以至于可以当成文化符号使。

*比如《耻辱》《瘟疫传说:无罪》《血源》《黑死病》里都有提鼠疫。

书里还提到了一个奇怪的“伦敦巨兽”传说,有人说它是跑进伦敦下水道里,性情越来越暴戾的巨大的猪。

这让我想到,《血源》里也有一只在下水道的怪,也是猪的形态,而且挺强的。这可能是一个流传很广的都市传说吧。

想到听机核的尼尔·盖曼电台时,曾提到他是英国人,后来才去美国生活,这也启发他了创作《美国众神》。

如此想来,他既可以对英国的历史、都市传说信手拈来,同时还能在美国这个文化熔炉里生活,受美式文化熏陶,所以作品才会这么有趣。

这也是移民作家的优势。(比如石黑一雄)

个人特别喜欢书中描绘的下伦敦世界,它仿佛有魔力一般,既有现日伦敦的景象,又有旧日的古典建筑,连带一些秘密也被保存下来。

当男主问到,为什么伦敦已经不再被工业革命带来的烟雾困扰时,下伦敦却还会被浓雾笼罩时。

门菲如实回答道——

“有些小气泡包裹着伦敦的过往,其中的事物和地地域都永远保持不变,就像琥珀中的气泡,伦敦城蕴藏了太多时光,這些岁月总要去到某个地方,它们不会一下子全都消失。”

琥珀中不变的时光,无论好坏,都被保留下来,一个多么有趣的“平行世界”。

这一段里还有一个小细节,理查德问门菲眼前黄绿色的雾气是怎么回事,她回答道这是伦敦雾。接着又强调“伦敦特产之一,浓稠的黄色河雾和煤烟混合,再加上五个世纪以来渗入空气的污物。”“在上层世界已经四十多年没见过了。我们这儿倒是还有它的鬼魂。”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曾因为工业革命带来的大量浓烟,原本是红色的建筑物都被烟熏到变色,成了砖红色。

所以这个“浓烟”细节,对于英国人来说,大概算是非常值得叙述的时代印记。

总而言之,这本书的设定太适合做成游戏、影视剧了。

主人公被意外卷进某个神秘事件,进而发现了新世界,又遇到了一群伙伴。

众人一齐向着某个目标进发,一路上有魔法,有友情,有背叛,有冒险,还有诡秘莫测、突破想象力的地下伦敦和里面各色奇奇怪怪的居民。

*我连推荐语都都想好了。

《乌有乡》读后感(五):乌有之乡与英雄梦想

当你每天早晨睁开双眼,刷牙洗脸,吃过早饭,挤上公交,坐在座位上,倒上一杯咖啡,打开电脑,开始一天惯常的生活之时,你甚至都不会想到,自己每天都在进行着的普通的生活方式是怎么样的,又有何不妥?我们所在的城市,将我们每个人都训练成一个按照固定路线行进的人偶。直到有一天,什么东西打破了这种平衡,我们才能够意识到身边的世界,以及我们没有注意到的世界。

《乌有乡》就是这样一本书。作者在前言里说道:“奇幻文学的魔镜,有时会帮我们看到一些司空见惯却又从来视而不见的事物。”

翻开这本《乌有乡》,就像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发生在伦敦,理查德是个不善言辞的普通人,他过着平常的生活,爱慕着一个姑娘,每天活在繁忙中,一天,当他和姑娘走在小巷中的时候,一扇门开了,跑出一位受伤的女孩门菲,他决定救助门菲的之后,发现自己完全从上伦敦消失了,没有人能看见他,不记得他,他只好随着门菲走进了下伦敦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老鼠、仰慕老鼠一族的鼠语者,有穿着大衣的卡拉巴斯侯爵,有凶残的杀手,也有巨大的怪兽,有俊美的天使,有美丽的猎人,也有专会开门的门菲。他们一起在下伦敦逛过流动市集,闯过黑修士的修道院,经历了无数的艰险。理查德也终于得偿所愿。可是他得偿所愿的,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在作者的笔下,世界上有两个伦敦,上伦敦是普通人生活的地方,下伦敦则是古旧的伦敦,生活在这里的是从上伦敦缝隙里掉落下来的人。这毫无疑问就是伦敦,却比伦敦内涵要丰富,“乌有乡”堪比“永无岛”,不同的是,一个在地下的缝隙中,甚至掺杂在伦敦里,另一个远在天边,而这里的生活,充满了凶险、邪恶、凶杀、巨兽,当然也不乏温暖与友情,这里充满了混乱与肮脏,但是却也熟悉亲切,因为这是城市曾经的样貌,那些所有被淘汰的旧物,那些被荒废的站点,那些不被善待的人,那些过往的时间,他们都生活在一起,可能随着城市的发展,这样的事物与人越来越多,但是他们也不该被忘记与遗弃。而是都被收留在某一处。也许是某个人的内心深处。

作者在这个血腥又足够有趣的故事中,塑造了很多有趣的角色,包括一些配角,令人印象深刻的当然是卡拉巴斯侯爵,他玩世不恭又彬彬有礼,他看似无所不能,却也有自己的软肋,可能作者也热爱这个角色,所以在最后又写了一篇番外《卡拉巴斯寻衣记》,为这个角色做了更多注解,当然大多数的读者如我,可能更像理查德一些,遇到很多不满意的事只敢嘟嘟囔囔,平时最大的梦想是有一个窝过普通人的生活,可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他足够善良,他也可以一往无前,战胜自己的心魔也战胜怪兽,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勇士,并且找到自己的心之所向。

就像作者所说:“我想写那些一文不名的人、不幸掉落底层的人”。这一本书就像一个好梦,是送给每一个普通人的礼物,提醒着你,即使掉落底层,也永远不要对自己失去信心,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美好品质,与热爱着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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