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网

人生哲理 英语文章 励志文章 人生感悟 爱情文章 经典文章 情感文章 伤感文章 心情文章 搞笑文章 非主流文章 亲情文章 读后感 观后感

《大唐狄公案. 壹》读后感精选

时间: 2020-03-13 06:13:29  热度: 256℃ 

点击全文阅读

《大唐狄公案. 壹》是一本由(荷) 高罗佩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3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唐狄公案. 壹》读后感(一):书中漏洞

黄金奇案中,狄仁杰问易鹏是如何认识并聘用薄凯的。原文如下

“易员外是何时且是如何聘用薄凯的?”狄公问道。“回禀大人,此人是在十天前来面见易某的。”易鹏答道,“当初此人递与易某一封书函,此函是京城著名学士、易某好友曹鹤仙的堂弟曹奋所写,其中竭力举荐薄凯与易某。

曹奋是黄金走私链的一环,而薄凯(汪元德)是他们要打击的对手,怎么可能会为他写推荐信?而且要推荐也是推荐给自己人顾孟彬,而不是同为船东商业竞争对手的易鹏。如果说这封推荐信是汪元德伪造的,易鹏只要去曹鹤仙那边,求证一下就能知道真假了。

显然这里是为了迷惑读者故意这么写的,最后却没有解释。可能是作者忘了,也可能是确实无法合理的圆起来。

待续

《大唐狄公案. 壹》读后感(二):外国人眼中的“东方福尔摩斯”居然是他

20世纪40年代,欧美兴起侦探小说热,以福尔摩斯为典型代表的神探形象在西方世界风靡一时。当时的中国,也有大批读者醉心阅读西方侦探小说。然而,中国固有的公案传奇远比西方流行的侦探推理小说高雅,中国古代大法官在逻辑推理能力和犯罪心理学研究方面的造诣绝不亚于现代西洋大侦探。世界著名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以唐代名臣狄仁杰的断案故事为线索,写成了轰动西方世界的《大唐狄公案》。

高罗佩是荷兰高级职业外交官,曾任驻日本等数国大使,但他更是一位世界汉学界的巨擘,素有奇人和怪杰之称。他对中国的历史、文化、文学、社会生活、三教九流、琴棋书画都有很深的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初起,高罗佩花去15年的时间写成这部中国公案传奇《大唐狄公案》,获得了巨大成功,使他誉满整个西方世界。很多西方人都是从《大唐狄公案》开始了解中国的。小说问世后,中国古代法官狄仁杰几乎成了欧美国家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

《大唐狄公案》只是一部小说,并不是真正的历史。为什么选择狄仁杰作为小说的主要人物,高罗佩曾说:“狄仁杰作为一位历史人物,在唐代历任多职,位及宰辅。以其经天纬地之才参议朝政,对唐室内政外交均具重大影响。更主要的是,他为官一生,尤在州县,断滞狱无数,因而口碑载道,誉满华夏。中国人视他为执法如山、断狱如神的清官神探,他的美名至今在中国民间传扬。中国人对他和我们对福尔摩斯同样喜爱。”

《大唐狄公案》每部独立成篇,但又相互联系,结成一体,内容涉及唐代司法、吏治、行政、外交、工商、教育、文化、宗教、风俗、民情等各方面。为增加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趣味性,高罗佩在谋篇布局方面格外讲究,往往是开篇就展示案情,布下悬念,重重疑云中,罪犯如影随形,却渺无痕迹,直至结尾处才由狄仁杰层层推理揭示真相,暴露元凶。阅读的过程自然也是读者接受智力考验的过程,但绞尽脑汁参与断案的结果却总是狄仁杰更胜一筹,让读者出乎意料,不由得佩服高罗佩缜密的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叙事手法。

全书故事纷纭,案情凶险。比如《漆画屏风奇案》讲述了狄公从京都外放山东蓬莱县令,一举破获了他的前任王县令遇害一案,并顺藤摸瓜,破获了京城高官与当地僧人沆瀣一气,勾结番商走私黄金的大案。狄公在蓬莱炮台杀人现场以地板上一缕红丝为线索,勘察出一起谋杀嫁祸他人的阴谋。狄公出游牟平,查清了一起淫妇杀夫案、泼皮奸杀县令夫人案,并破解了滕县令家四漆屏奇案。狄公调任汉源县任县令,从一起杀人案和一名新娘死而复生的奇案追索到黑龙会谋反大案。

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会频繁出现鬼神帮助断案的情节,这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故事的真实性,而《大唐狄公案》则不同,虽然偶有类似情节,但所有非自然的现象都会在真相大白后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比如在《雨师密踪》中,哑女黄莺儿目击了一桩杀人案,她给出的公司是黑妖杀雨师,这似乎是鬼神在作祟。但是到了最后,原来雨师是钟慕期所假扮,只因他看上了黄莺儿的美貌,于是利用黄莺儿对雨师的敬畏,在雨夜假扮成当地人迷信的雨师与之相会。而凶手林嗣昌在杀害钟慕期时身披黑色大炮,因此才被迷信的黄莺儿认为是黑妖,这一系列合理的解释又使得案件从神鬼的阴影中脱离了出来。

一部精彩的公案小说,必须要有精彩的故事框架作为支撑。《大唐狄公案》的故事框架不拘一格,从一桩桩命案开始,抽丝剥茧,像剥洋葱一样,层层深入,揭开了一层一层的故事框架,在办案人狄仁杰的视角下,将一个个谜团和历史悬案精彩地串联起来,形成了骨架庞大,结构合理的故事体系。随着故事的递进,高潮迭起,令人欲罢不能。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们所经历的最美妙的事情就是神秘。惊险诡谲的公案小说经久不衰吸引读者的原因便是——人类的好奇心永远存在,人们追求那种心慌慌的感觉。阅读《大唐狄公案》不仅可以收获新鲜离奇、快意迭起的阅读感受,领略其迷人的艺术魅力和丰富的思想内涵,难怪可以成为一部脍炙人口,震惊世界的奇书。

《大唐狄公案. 壹》读后感(三):《狄公案》在日本——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狄公案》日译本评述

引言 高罗佩其人与《狄公案》日译本之价值狄仁杰是与包拯齐名的中国古典名侦探,然其“神探”形象之大成却要归功于一位荷兰人。《旧唐书·狄仁杰传》中提及断狱之事,皆只有寥寥数语。直至清末,才诞生了一部以狄仁杰为主角的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然其文笔粗劣,情节亦未脱出传统公案小说之窠臼。

在此书基础上创作出融合西方价值观和传统公案小说特色的《狄公案》系列,使狄公成为家喻户晓的“神探”形象,其肇始者正是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先生。

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字芝台,号笑忘,荷兰汉学家。先后在乌特勒支大学和莱顿大学钻研汉学。毕业后入荷兰外交部工作,历任驻东京、重庆、贝鲁特、吉隆坡等地外交官。他一生著述颇丰,除16部《狄公案》小说,著作涉及悉昙学、性学、博物学等领域,范围之广令人咋舌。高氏在中国以《狄公案》系列的创作与性学研究而最为人称道。自1982年《黑狐狸》在甘肃人民出版社《读者文摘》月刊上连载后,《狄公案》经多家出版社出版,至今长销不衰。他的“性学两考”(《秘戏图考》与《中国古代房内考》)则是中国古代性学研究的开山之作。

高氏的治学风格一言以蔽之,为“游于艺”(1)。不同于一般汉学家偏爱枯坐书斋,高氏注重身体力行。他借用职业之利,在传统的文人之艺——古琴、书法、印事等上都有很深的造诣。《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的译者李零先生曾如此评说高氏,“他的学问,都是趁工作之余,借地利之便,彻头彻尾玩出来的”(2)。与一般汉学家终生专注于某一领域不同,高氏辄有兴致处,必会形诸于文。因此,高氏的著述史亦可视作其私人趣味史——这也使高氏的著作看起来散漫不成体系,导致其在东方学家圈子里被诟病为“业余的天才(an amateur of genius)”(3),荷兰汉学家何四维(Anthony Hulsewé)教授也用“zelfkant(边缘)”指明其在汉学界的某种边缘位置(4)。

但高罗佩的价值就在于不能用汉学家的头衔简单概括,这也是时至今日高罗佩热仍然方兴未艾的原因。正如何四维的学生,汉学家伊维德(Wilt Lukas Idema)教授所言:

今天,高罗佩的著作还在加印,正版或盗版的都有。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学术是无与伦比的——研究总在与时俱进——而是因为这些著作展示了高罗佩的独特立场。(中略)高罗佩的学术专著清晰传达出他在传承、实践旧式士大夫生活方式时的兴奋和骄傲。(5)

然而,鲜为中国读者所知的是,拥有“汉学家”头衔的高罗佩与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亦颇有渊源。他一生三度赴日,对日本由陌生到亲切(6),甚至萌生出终老斯乡的打算(7)。《狄公案》系列小说的起点,启发了高罗佩后续创作的《英译狄公案》便是于1949年在东京率先出版的。《狄公案》中最早的一部,《迷宫案》的最初出版地亦是日本。1951年大日本雄辩会讲谈社(东京,今讲谈社)就出版了日译本《迷宫案》,在时间上早于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印刷社出版的中文自译本《狄仁杰奇案》,1956年由荷兰 N.V. Uitgeverij W. van Hoeve(The Hague and Bandung)出版的荷文版、1958年分别由Michael Joseph(London)和Harper and Brothers(New York)出版的英文版。《狄公案》在日本的翻译横跨半世纪,历经四代、五位译者的“接力”,终于在本世纪初诞生了第一部完整的全套译本。诸版日译本不但完整收入了中译本经常省去的高氏亲撰序言与后记,且未有删节。不但如此,最早的两位日文版译者与高氏本人的私交颇深,此后的日译本也都获得了高罗佩亲属的正式授权,书后大多附有信息丰富的“解说”和译后记。因此,日译本《狄公案》不仅是比较文学的重要标本,亦是研究高罗佩生平与《狄公案》不可或缺的拼片。下面笔者就日译本的诸版情况略作介绍,以飨同好。

继续阅读请移步: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667729/

《大唐狄公案. 壹》读后感(四):宋慈、包拯、狄仁杰,谁是中国最好的侦探?

相传武则天对狄仁杰十分敬重,常尊为国老,从不直呼其名,对他的退休请求更是始终不予批准。究其原因,大概是狄仁杰一生忠于武则天,不仅说服了武则天立李显为太子,让后期政权由武周平稳转李唐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又尽可能地培养了大量光复李唐的人才,尊君尊国两不相误。从这一方面来看,梁冠华老师的形象的确更符合长久以来狄老留给国人的印象。

然而到了《大唐狄公案》,高罗佩却展示了一个全新的狄仁杰。此时的狄公带着三位夫人和四个随从,一路从西北大漠走到江南水乡,不过三十出头的年岁,除了仪态轩然外,武功更是一流。比起梁冠华时期的富家翁,老国柱的状态,更像是个辗转千里,行侠仗义的贵公子。此时的少年气,倒是黄宗泽的扮演更像样。

身为每章都有独立故事的传统回合制推理小说,本书在判案过程和推理手法上都在有意识地向现代化靠拢。

《铁针案》讲述的是妻子因为想要帮助自己的丈夫郭掌柜,而说出了“死者的头顶上可能是被钉了一颗铁钉,而钉盖被涂饰也看不出痕迹。”的作案方式。结果事实真如妻子所说的那样,案子虽然破了,却也暴露了妻子曾经用这种方法杀死前夫的罪行。而破案后的狄公,交代郭掌柜备办上好的衣衾棺椁将她盛殓,坦言这位妻子并不是残暴大恶之人,又展示了自己人情法理兼顾的天性。

《湖滨案》则从一开始就营造了一股恐怖沉重的气氛,先是舞姬在狄公耳边说完“有人在本城策划一起阴谋,万分危急!”然后便在迎贺狄公新官上任的花船宴席上被杀。而不会下棋的她,袖中却留有一张布局毫无章法的神秘棋谱。另一边才刚拜完堂的新娘,第二日清早却被发现陈尸在床上,而新郎已不见踪影,可房门和窗户却是反锁的。更离奇的是,新娘的尸首竟不翼而飞,棺木里换成头颅破裂的男尸。湖鬼传说,冤魂索命的传闻甚嚣尘上,真相则在一切诡秘中显得破碎。

如果将我们所熟知的中国传统名侦探形象做一个排行,大概每个读者都能想到连同狄仁杰在内的,包拯、宋慈三人。那么狄仁杰、包拯、宋慈作为不同时代下的聪明人代表,在大众的民间印象之中,又是谁代表着千古侦探第一人呢?

毫无疑问,有《洗冤录》传世的宋慈,在传统刑侦行业起到的开创和推动作用,无论是放在影视剧还是真实历史当中,都是独一无二的。看过《大宋提刑官》的各位一定不会陌生这种技巧,先开棺验尸、再大胆假设,通过还原作案现场来一一确定某人的犯罪实情,在这里凶手是谁其实并不模糊,看官们更在意的是收集证据的过程。永远经得住推敲的实证,是宋慈的强项,毕竟现代法医之父的名号是经过官方认证的黄金招牌。

那么包拯呢,通过《少年包青天》等作品,我们可以发现,他和公孙策走的路子大多偏向于柯南,即在某一特殊场合因为某个细节而灵机一动,在吃瓜群众的注视中力挽狂澜,而凶手自辩或者认罪的过程中,通常更偏向于大压力下被包拯当头棒喝而自己露出马脚。事出反常必有妖,而包拯和柯南都会告诉我们,最帅最不像坏人的,一定是凶手本手。

最后,着重看看狄仁杰。狄侦探的形象建立其实经历过一个大转折,身为高官的他留下的更多传说都是偏向于关乎武氏江山的政治斗争,不畏鬼神不敬强权的良臣名相派头占据多数;然而到了最近几年,随着《神探狄仁杰》大火,一个常以自身为诱饵,依靠着元芳的超强武力使政敌落入圈套的智者形象跃然于屏幕。

论其变化的发生,就不得不提本书作者高罗佩最先创造的《大唐狄公案》,身为一个荷兰人,因为对中国文化无比热忱的内心,就漂洋过海扎根于此,为创造狄仁杰的侦探形象不遗余力,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

据考证,已知“狄仁杰”的文学形象最早是出自一部发源于清朝的佚名作品《狄公案》,跟其他传统公案小说一样,其重在玄学论证,包含有大量超自然力量以及离奇冷淡的人性,然而缺乏系统的悬疑小说铺垫环节,故显得冗长而无味。

但幸运的是,1943年起担任荷兰驻中国大使馆第一秘书高罗佩,遇见了三十岁的狄仁杰,他将西方黄金时代的推理技法加入进了《狄公案》当中,铺垫、引申、炫技、对人性的点评无一不包。且高罗佩独具匠心的将多年热爱的中国民间传统融合进这些西方刑侦的思维,创造出一个颠覆性的、为中西方共同接纳的狄仁杰形象。

而身为译本,《大唐狄公案》长久以来被认可为国产名著,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高罗佩的认可与接受。

狄公最大的幸运,不是遇见武则天,也不是遇见李元芳,而是遇见了高罗佩。

《大唐狄公案. 壹》读后感(五):【转载】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大唐狄公案》存在抄袭行为

原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KcJqw2nxrNQ4SVjca1kISg

作者:墨雨无际

今天收到朋友发来的信息,说是购入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刚刚推出的新版《大唐狄公案》,看过此书中的小说年表后,觉得很像是我以前写过的帖子。

仔细对比查看过后,发现这分明就是直接抄袭了本人在2015年发表过的译文!

先简略介绍几句。家喻户晓的《大唐狄公案》,是荷兰著名汉学家高罗佩先生创作的系列侦探小说,原著用英文写成,共有16本书,包括14个长篇、2个中篇和8个短篇,各自独立成篇,同时又彼此呼应,以一条明确的时间线贯穿始终。在1967年出版的《狄公断案集》(书中收入8个短篇)最末,附有高公自行整理编写的小说年表。在此书之后,又有两部小说出版,因此年表中未能编入。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陈来元、胡明两位先生将这一整套小说陆续译为中文。这次北京联合出版公司推出的新版,使用的则是2000年台湾脸谱出版社的译本。

然而吊诡的是,在贵社引进的脸谱本原版中,根本没有这一年表!

2012年,本人出于兴趣,开始尝试重译,在新浪博客上陆续发表过自己独立翻译的几部小说,为期四年有余,并因此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得到许多支持和鼓励。2016年,由于机缘巧合,本人幸运地与上海译文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为了避免被人盗用抄袭,后来将发在网上的相关博文陆续删去,只是没有料到仍然未能幸免。

对比可见,北京联合版中的年表,与本人的拙译几无差别,只是把某些人名官名替换了一下而已。

下面贴几张对比截图:

在此说明一点:不同的译者,常常会采用不同的人名与官名,因此各译本不会完全一致。然而除此之外,两版的字句未免相似度太高。

唯一不同之处是《玉珠串奇案》《黑狐奇案》,这两本书正是高公创作的最后两部小说,在原来的年表中并未收入,本人在博文中也加注说明过。

请看下图里圈出的两段文字,其行文表述措辞,显然与其他各条目风格迥异,莫非照猫画虎攒一个也不会么?足证这一年表有两位不同的作者,是抄袭本人的文字后再补缀而成的。如果真是贵社原创,为何同一表格中的画风竟会如此不同!!!

北京联合版的年表,不但抄袭了本人的译文,甚至连我自行查到的相关史料也一并抄入。在年表后附加史料,纯属本人自创,在高公原作中并不存在这部分内容。试问真会有这样的巧合,贵社连这一创意都是如出一辙?

本人的这篇博文,发表于2015年11月12日,后来从博客上删除,幸亏还保留在回收站里,不然可能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当时陈胡译本中的年表,与此明显不同,而脸谱本中根本不存在年表,那么请问责任编辑孙志文、陈红,你们使用了脸谱本,而这一不属于脸谱本的年表,又是从何而来?你们的出书计划和项目,是否早于2015年11月12日?版权页中赫然写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你们未经许可公然抄袭,又该如何了局?本人今天如果不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来拙译出版的时候,岂不是反而成了“侵权必究”的对象?

高罗佩先生去世于1967年,去年正值版权过期,今后几年内会出现多种狄公案小说的新译本,也是情理中事。新书一旦面世,总是要被人看到。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本人结识的网友里就有不少内行与资深粉,贵社做这种手脚,瞒天过海不被发现的概率已是相当之小。近几年来,民众的版权意识大大加强,看看微博上屡次出现的反抄袭维权事件,当可领略一二。同为文字工作者,你们也理应深知码字译撰的艰辛不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应是不必在此赘述,如此行事,害人害己,还请慎思并自重。如果贵社不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本人将保留以法律维护自己翻译成果的权利。

作者简介:墨雨无际,旅美独立译者。

猜你喜欢

推荐经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