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的蓝线》影评10篇
《细细的蓝线》是一部由埃罗尔·莫里斯执导,Randall Adams / David Harris / Gus Rose主演的一部纪录片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细细的蓝线》影评(一):《细细的蓝线》
二十几年后看这部纪录片本身,感觉不到特别的震撼,可能是此类题材已经被好莱坞和美剧用滥了。
赋予这部影片真正的是背离纪录片本身的电影化拍摄手法;创作者先知般的敏锐捕捉力;后续发展为影片带来的传奇色彩;以及真正属于纪录片何为真实的实质。
《细细的蓝线》影评(二):谁能给自己一个清白
看完这个电影,无力感!judy所说的无力感!
当你不被别人信任,不被别人尊重,被别人冤枉甚至陷害的时候,你更有充分的灵力去感受无力感.
整个电影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悲愤,嘲笑,无奈,神伤...
是个好作品.
我觉得该让中国的政府官员及诸多吃皇粮的狗腿子们看看,唤醒下他们内心的良知.
《细细的蓝线》影评(三):补充一下事情的后续发展
电影公映后,德克萨斯犯罪上诉法庭推翻了之前的判决,达拉斯检察官决定不再起诉,Randall Dale Adams在1989年被释放。
David Ray Harris因为剧中提到的另一起杀人案在2004年被执行死刑。
Randall Dale Adams出狱后,因为他经历的版权问题起诉了导演Errol Morris,双方最后达成和解。
《细细的蓝线》影评(四):细细的蓝线 教材汇编
电影艺术301页 纪录片通常依赖剪辑 或许比剧情影片尤有过之 如今已发展出一组剪辑惯例 交叉剪辑专家谈话对立观点的手法就很普遍 有趣的是本片交代剪辑师避免两名主要嫌疑人之间对剪 他不要标准好人坏人并置 莫里斯要给每个发言者说法某种完整性有反驳或响应某人说过的话的人们 电影艺术404页 影片中演出部分 将目击者陈述犯罪事件发生的不同版本予以戏剧化 使这部电影不只是在指认杀人者 更是质疑了事实与虚构可能相互混淆的问题
《细细的蓝线》影评(五):美版《今日说法》
1、看完第一感觉,这什么叙事节奏啊,放《今日说法》里,半小时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这可是情景再现纪录片的经典看山之作,在二十多年前相当不容易啊。
2、不能不谴责一下字幕的作者,这TM什么字幕啊,错别字到处都是,辞不及意的翻译让人觉得千疮百孔。不过,如果是我翻译,比他也好不了多少。
3、有人觉得这个片子谴责了美国的司法公正,我怎么觉得恰恰相反,让我觉得不止表扬了别人几十年前先进的制度,还让广大天朝人民恨身不逢地啊。
4、不错的片子,但以后觉得不会看第二遍,或者推荐别人看了,想看法律纪实?《今日说法》啊~
《细细的蓝线》影评(六):人性的荒诞
DAVID,有几分英俊的面孔(有点像SEINFELD),说话时似笑非笑。看他童年时的照片,没人会相信他是个杀人犯。我不由的想起了加缪《局外人》中的默尔索,一样是没来由的杀人,但是怎么说,默尔索虽然是毫无来由的后来自我辨解是因为太阳太热的原因,但是我认为他是为了证明一个更高存在而杀的人(虽然加缪在这本书中就是为了说明世界的不合理性,生命的无意义性,人类并没有存在的高尚意义)。让我们看看DAVID:
没来由的杀了一个警察,回来后向同伴不停炫耀,并加祸一个愿意帮忙他的人而毫无悔意
打劫,绑架,勒索,但是对警察永远文质彬彬
后来去别人家里把别人打昏,抢走别人女朋友,别人提枪出来追后把别人干掉,不停的说, 他是个笨蛋,他不应该提枪出来的
在带警察寻枪的过程中不停自娱自乐。。。。。。
这是否也证明的加缪说明的不合理性,我不知道,但是现实上加缪上真正意义上的人文主义者,坚信人们可以在这个不合理的,残酷的,冷漠的世界上保持人性尊严的。
非常棒的音乐,+1分
《细细的蓝线》影评(七):who killed the cop?
看完這個片子第一個問題就是who killed the cop?對於adam的審判當然是非常不公正,整個jury trial 過程是充滿了reasonable doubt,違反程序的D.A.,引導陪審團的法官。作為德州地方司法機構,politics要比法律來得要緊。因為一個police officer被殺了,some one had to pay or take reponsibility. 顯然adams是個unluky fellow,從整體的證據來看,他有非常大的可能是被冤枉的,本來的結果應該是not guilty,但是德州司法系統給了美國justice system扇了個耳光,出於政治需要,法官,D.A.導演了整出拙劣的戲,違反了整個系統中的程序公正原則。究竟adams是不是凶手呢?who knows, nobody knows except adams and david.
詳細的法理還是事後的分析,請參考《想像中的正義-reel justice>, 還有wikipedia關於此案的介紹。
quote: it is a great D.A. to CONVICT an innocent man to jail!
《细细的蓝线》影评(八):据说是鼻祖来看看
在爱奇艺终于见到有字幕版,真感动。
再现鼻祖的感觉。
素材剪辑用的真好!!!报纸,戏票,电视预告单,照片,之类的,那种汽车迅速zoom in并jump cut的做法,非常糙,但是感觉却很大胆很酷!还有枪声蒙太奇,那种形式感,饮料飞落的高速!就特么的一段枪击再现,用无数遍,每次都能带动气氛!采访切的很碎,但是画面感十足,采访的都很入戏!完全靠采访撑起一个悬疑叙事,太牛逼了!
自己以前做的那些都可以去死了嗯
故事的推进
开始15分钟抛案件建立悬念,然后开始进展讲诉如何找到线索,两个人不同的证词是主要的矛盾点,相信谁呢?好,不同证人出来了,然而也定罪了,那个28岁的流浪汉。唔,11年后因为另一个男孩又犯案被抓,之前的case重新被审视,发现,错判了,嗯,对正义的探讨,法官面对一个合适年龄可以判刑的人和一个未成年无法判刑的嫌疑犯,司法选择了前者,只是一个流浪汉,没有任何有利的证词,何不就判他平息枪杀警察的风波?后来男孩说自己这么做的童年阴影似乎解释了他不断犯罪的原因。嗯,最后男孩子的录音带说了一段话,又推进了一层,那个流浪汉无辜吗,为什么他要承担这一切,他说,大概因为那天晚上没有人收留他吧。又一个社会关怀问题浮出来,当一个行为有所解释,并且得到同情或者共鸣,似乎这个行为本身就减轻了罪恶,怪社会吧,怪原生家庭吧,one of reason。落点非常的妙!这种家庭原因之类的事情放最后说,有种奇妙的感觉,会动容,很小的篇幅,似乎就没有以前媒体帮人打感情牌的那种感觉了。
虽然后半部分我没认真看完,但是觉得细细看完,应该会被那种严密所圈粉。
音乐是glass的配乐,查查是给时时刻刻配乐的乐师。难怪一开始那种音乐氛围特别的impressive,啊这种好是恰到好处的好呀呀呀!!!!
《细细的蓝线》影评(九):《细细的蓝线》评论:眼睛做的伪证
形式上,这部片子采用了根据人物语言复述、情节表演再现的拍摄方式,这是跟之前看过的纪录片的最大不同之处。我以为,此类“半真”的纪录片是可以被接受的。它的价值倒并在于直观的再现,而在于它最大程度的不让受众产生误解。
诸如刑侦案件,其事件经过,即现象意义上第一手的直接镜头,是根本不可能记录的。这就必须借助语言文字意义上的刑侦档案,而语言文字,作为第二手材料,在二度符号转译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发生失真。鲁迅先生说过,人的想象力是特别丰富的,一看到女人的露着白胳膊,就会立马想到全裸的。由此可见,失真在所难免,而想象和经验,是符号转译过程中最大干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半真”的纪录片确乎才是与事实最为接近的,也是最能防止出现“1000个哈姆雷特”的。
内容上,片子讲述的是1976年美国德州达拉斯市一个被冤枉的人犯,因谋杀警察被判有罪而终身监禁,11后终因真相大白而洗清罪行的故事。这是1部能引发人们思考的片子。
除了感到那种被冤枉的无力和无奈之外,我记忆深刻的是片中的1名女证人的指认,她情绪异常激动,“That’s the man!That’s the man!”。看完片子,我的想法是:眼睛做的伪证。人有时会常说,不要相信你的眼睛。说到底,其实这还是想象和经验的问题。人亲眼看到的确实是事实,这点我不否认,但我要补充的是,出现在人眼睛里的东西,并非全是人所看到的。我解释一下,“看”,这个词带有主动的属性,即刻意的、有意的去留心,但“出现”这词,就客观了,是不经意的。所以说,“亲眼所见”式感性的甄别,的确可信,但问题是“记忆”这东西,加上想象和经验,对于那些不经意间看到的事物来说,此时的“理性”往往会篡改“真相”。而片中的那个女人,正是如此。
还有就是陪审团会相信1个十六岁少年惯犯而怀疑1个并无犯罪前科的人,这很是不可思议。另外,片尾那个十六岁少年惯犯的磁带的对话,也很耐人寻味。
总之,这是1部能引发人们思考的片子。思考,思考……
《细细的蓝线》影评(十):和口述历史纪录片的对比
毋庸置疑,莫里斯这个纪录片很成功,不管是从影片拍摄还是从社会影响方面。但是这种由参与者口述历史加部分再现的方式是否适合所有主题呢?
首先这是个谋杀案,所以在整个影片都有个悬念让观众继续看,如果这是一个爱情故事或者历史故事,这种口述的方式还会同样成功吗?现在确实有口述历史的纪录片,但是社会影响力却不大,更多的人是在凭着自己的力量坚持着做口述历史。从这个方面,莫里斯很成功,他虽然也是口述形式的纪录片却选择了非常好的主题。
除此以外,这个纪录片和口述历史纪录片的第二个区别就是,口述历史只有一个或者少数参与者在说,而这个案件纪录片却能够将各个不同方面的代表的说法都呈现出来,律师、证人、被告、警察、朋友。。。能够将参与者都带到镜头前面来进行深入的访谈也是很有说服力事情了。
第三,在影片最结尾的地方,能够取得最关键的暗示性的证人伪证证词,这就达到了反转的效果。小男孩在最后自己说:他是有罪的,因为他在深夜让一个无家可归的我留宿街头而不让我借宿。实际上这句话反面就说明28岁的被告并没有杀人。他只是在得罪了反社会型人格的小男孩罢了。
第四,叙事方式。整个故事结构是以抽丝剥茧的方式展开的。可是说是不停的重复整个故事。但每一次故事的重复都加入了新的信息。先由正反两面来称述自己那天晚上干了什么。然后由警察说明他们和案件的联系。然后再由两个人称述自己对案件的说法。然后警察称述观点,然后引进来律师,其他目击者,其他人对这些后来出现的目击者的怀疑和评价等更多细节的信息。就像一个树形的叙事结构,从顶点到最后的一个扇形的信息和,观众不断的被新呈现的信息吸引,然后和导演一起猜测真正的事实是什么。
第五,摄影。近景的人脸没问题,但是头顶总是被切掉了一部分,一般来说,采访的时候,人的头顶离边界会保持一点距离。这个片子这种构图不仅切掉了头顶,同时也没有遵循三分之一的摄影构图法。这个影片采访的时候,人全都放在了画面的正中间,没有往右偏一点。也许这就是导演可以营造的,起强调作用。
第六,音乐和灯光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