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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笔记》的读后感10篇

时间: 2020-03-13 09:36:35  热度: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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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笔记》是一本由冯象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法笔记》读后感(一):法律生于权利;法律是政治的外衣。

法律生于权利;法律是政治的外衣。以上是本书的主旨,逻辑和论证还是比较严谨的,因此显得枯燥难懂。此外,作者受《圣经》影响很大,文中插入了不少多余的神话典故。书末附赘的“利未记”是耶和华的祭祀与定罪条例,有点多余。作者加上这些有点想说明法律起源的味道,或者是翻译家的自我陶醉。

《政法笔记》读后感(二):大杂烩!!!

什么都有,什么都讲,有点杂,比较乱,前面的内容有点枯燥,后面的也无聊,就有几篇还可以,不知道评价为何高,可能作者比较牛x吧....

ext time,be careful。

《政法笔记》读后感(三):闲话

我是个法学的门外汉,或者说我是个一定曾度上的法盲。所以对于我来说读完这本书还是一件颇费了一些心力的事。也许是书中录入的文章都是由一个案例的分析开始,所以关于发条的解读,对我来说还是有点绕。而其后的引申论述,则又要求一定的逻辑性,所以也不是简简单单就得读通的。

但是就内容来说,还是很受教的。尤其是关于宪法与恶法的论述,应该说还是一个人的基本修养与认知的一部分。只是我们的教育在这一方面缺失的严重,倒是许多常识性认知对于我都是颇新鲜的见解。看来在法学方面还有待加强。

还想说点题外话,那就是作者的求学经历,北大的英美文学学士、哈佛的中古文学博士和耶鲁的法学博士,我看着流口水,看来我还是有很强烈的名校情结。

《政法笔记》读后感(四):政法笔记

俗人一个,迫于豆瓣高达8.5的评分,打个3星,实际上,整本书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不知作者所云。从暑假准备司法考试就已经有所认识,法律和法学,之间的联系可能就像巴基斯坦和卡巴斯基,作者是一名研究法学的学者,如果随随便便就被理解,可能有损法学的意义。

高考完选专业时,法学是很心仪的选择,因为分数太低而能选专业太少,法学作为文科类老牌就业率低的专业,分数线还是很亲民的。最后选择的结果随了大溜,但对法学一直情有独钟,记得本科时在图书馆借的第一本书,是一本《宪法学》,12月4日谈宪法是很神圣的,但是在那会儿,这书是怎么借的怎么还的。

通过司法考试才能对法律及法学有了一定了解,一个暑假自杀式的学习,仍差2分到360,打破了自己认真准备则必过考试的传统。但这次开启的对法律的认识,对以后很多考试以及应用法律知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说啊,应试教育不是绝对没用的,除了装逼,他还可以环环相扣的应付其他考试啊。

说这么多,简单记录下这书,虽然没有百度百科,但依然感觉到了作者的牛逼与装逼,毕竟学法的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如《金装律师》里一样,看谁的衣服好看发型更帅。作者不但自己牛逼,家里亲戚和社会关系也都是学界大拿,作者自己更是博览群书通晓多国文字,这种配置的作者,这个数读下来,味儿确实对,因为如此配置,不对中国法制有点意见,可能没法在圈子里混的。

作者说的都很隐喻,用很多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例子,敲敲打打中国法制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法律这玩意儿,真是得有点黑白颠倒的本事,学了刑法才知道罪犯倒时间了可能就免罪了,吸毒还真不是犯罪,原来贪污犯也不是谁都能犯的,至于之后的道理,由于不像其他学科一样有数学工具,用法理学去解释,怎一个艰难晦涩了得,作者很好,延续了这种逼格,一本随笔,写出了教材的意境。

老老实实地跟刘凤科钟秀勇,考过再说吧

《政法笔记》读后感(五):说说利未记给我的几点想法

才看完这本书,刚开始也不懂为啥要安排一篇利未记在后面,耐着性子读了一读才知道。这利未记完全就是一篇原始的宪法。里面涉及了立法精神、税赋(虽然我不知道耶和华怎么收)、肉刑、流放和经济惩罚,还有各种履行程序。

看完我心中有几点想法,一是这个叫做耶和华的神其实就是伦理的化身,将伦理神格化也就是神秘化尊严化本是原始统治的方便手段,亦即所谓的愚民教育。按现在的话说,信息严重不对称。

二是法来自于伦理,伦理来自于道德,而道德来自于人们的生活便利。利未记里大篇幅讨论了洁与不洁,但不洁是否就代表了“恶”呢?明显不是,耶和华只教导人们远离不洁,并没有惩戒不洁的意思。而且也说明了,只要严格按照程序走,有些不洁也有转换成洁(属于人民内部可以教育好的分子),这里明显是一个原始的卫生防治条例。还有就是,关于乱伦,耶和华的每条不许下面都可以找到维持家庭关系的动因。我认为,从这两条下面,我们就可以揣摩一下那个替神立法的人,因为此中并无一个从理性的角度让我们不能理解的规定。

三是神格化需要神秘主义。假使所有的条款都充满理性精神,那么这也不是一个宗教了。因此在献祭方面耶和华(或者说替他说话那人)大做文章,放出了很多狠话,并一把火烧了两个想给他献祭却靠得太近的孩子。无论如何任何人看到这幕都不能联想到主的慈悲性,耶和华的慈悲也和任何暴君一样,属于他个人喜好的慈悲。即他说他是慈悲时他确实是慈悲的,但他不提时,你们也不用想起了。

作为一个疑神论者,欢迎各位耶和华的子民抨击,做疑神论者是件很辛苦的事儿。

《政法笔记》读后感(六):法治的根基在于信仰和习惯

此书的大部分文章写于千禧年初,十几年过去了,对比当时的文章,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是有一定成果的。无论是“依法治国”入宪、大力宣扬的“建设法治国家”、“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感觉到公平正义”,还是《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修订中的《行政法》、内蒙古呼格案,以及各地喷涌的法学院数量、基层法院不断上升的立案数量……

作者的目的是为了给一般读者讲讲法律是怎么一回事,读毕感觉没有任何法学背景的人估计够呛。不过作者有两点说得很对。其一:“法治的根基在于信仰和习惯”,以呼格案为例,同样的证据嫌疑人当年被判处死刑,现在按照疑罪从无原则改判无罪。面对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只有抱着“宁肯让可能有罪的人被判无罪,也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服刑”的想法来遵循程序、组织证据、进行判决,才能避免未来出现更多的呼格。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治的自由价值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我们宁肯冒着“可能犯罪人不被惩罚”的风险,这就是一种信仰。其二:“法律不直接审判信仰,不仅是公民社会的政治基础(宪政原则);在程序上,法律作为大写的理性之正义,也应尽量避免圈入宗教纷争”。

也许是这几年集中立法的原因,现在人们动辄讲法,好似任何社会问题的存在皆因为没有一部专门负责此类事项的“法典”,似乎只要国家立法,这些个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我想,这恐怕是个误区。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所谓“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意味着很多很多事情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就可以做,其中若出现问题,用法律原则也能解决。只不过法官习惯按照最高院的指示判案,生怕一着不慎成了典型,有了新案例急急忙忙发文至最高院请求指示,这样下级法院是方便了,可惜打击基层法院法官提高自身法学理论功底的积极性。何时能做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和主审法官的智慧给予“警觉的尊重”(alert deference)时,那时“建设法治国家”才有了最扎实的基础。

《政法笔记》读后感(七):不止談政法的政法筆記

馮象的政法筆記,號稱是“隨筆”,讀起來卻一點都不像隨筆,很多問題探討得很深入,沒有一定法學基礎,對西方文化背景沒有一定瞭解的人讀起來會很吃力,我自己就是。但是,這樣的書讀起來才有意思。有的篇章一邊讀完沒理解,多讀幾遍就能明白一些了。其中有些觀點是非常深刻的。

在“腐敗會不會成為權力”一文中,作者探討了權力和法律的關係。到底是天賦人權,還是權力法定?如果是前者,那麼腐敗永遠不會成為權力,因為在任何時代任何人心中,腐敗都是罪惡的。但是如果是後者,腐敗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是可能成為權力的。而且,在中國已經有這種趨勢了。

“案子爲什麽難辦”,有幾句話一語驚醒夢中人。“國家頒佈法條案例萬千,非為抵人事變化之無窮;實際上是讓掌權者定讞有隨意增減、濫用權力的機會”、“法律(包括憲法)上的漏洞,是不可能通過增訂法律條文、強化法律解釋來消除的。漏洞之多,和從業者法治意識之發達恰成正比”。弱小希冀完備的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殊不知越是完備的法律條文,越是容易成為當權階層剝削、壓迫弱小的工具。不管有沒有法律,弱小者都要受壓迫,唯一的區別是有法律的時候,強者欺壓弱者是合法的。因此,法律並不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就像作者在另外一篇文章“送法下鄉與教魚游泳”中所說的,法律“在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中主要不是用暴力手段,而是借助宣傳教育、大眾傳媒和影視節目塑造的故事形象,來掩蓋自身的矛盾、驅散疑慮而樹立權威的。”就是說,法律最多起到粉飾太平的作用,為“維穩”做點貢獻而已。法律不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什麽可以呢?個人認為,善良的宗教如佛教可以、在民主政治基礎上的完備法律可以。所以,醒悟吧,弱小們。法律保護不了你們,要想活的自在快活,要麼削尖了腦袋往上爬,成為權勢階層的一員;要麼就信佛教吧,此生的罪孽來自前世的惡行,沒什麼好抱怨的,平靜地受苦抵罪吧。

精彩的篇章並不只有上述幾篇,幾乎篇篇都可讀,有些還值得多次閱讀。并且,并不只限于法律知识,馮象在短文中旁徵博引,實際上涉及了與法律相關的文學、宗教、歷史、政治等一切領域,從如此的高度來看法律,很多事情看得非常深刻,讀來有醍醐灌頂之感。因此,五星推薦。

《政法笔记》读后感(八):献给法盲

几日前和W相聚,他一见面便兴致勃勃的向我描述他近来牵涉到的商业官司,如何如何搞定证人,又如何如何联络到对方的律师,正在我听得神魂颠倒之时,手机响了。"哈哈!他们的律师到了,我接他去夜总会去了" 。

远房亲戚在法院工作,去年想升官。家人说找到了区委书记,书记称好办,好办。我不太明白,问他们,这法院的事情和党组织的关系有这么紧密么?不是我不明白官场的规则,只是觉得人还不得找自己衙门的老爷办事?但被语重心长地告知,这地方上的事情,总得看着书记的意思。

想到这两个小故事,不免开始思考法律是什么?

冯先生说法律在中国就如遮羞布,这话太对。老百姓平时是见不着法的,唯有触犯了法条,法律才会找上门来,而此时大家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规定。例如某人贪污受贿,并非此人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只是法律还没有临到他头上而已,而一旦东窗事发,必有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宣布“该人触犯某法某条款以及某章程等等”。因此,法也就给了官员们收拾他人的利剑,如果想要令同僚难堪,便找来法律武器。

书中的宪法问题也很有意思。宪法是国之根本大法,但宪法却并不能作为武器。这点相比普通人都没有认识到,我也是读了“他没宪法”这章之后才豁然开朗。宪法不能被任何一级的法院所解释,也就是说任何判决都不能援引宪法的条款。举例说,你可以说宪法规定了我们都有言论自由,但如果你真要打个官司,说某人侵犯了你的言论自由,这可给法院出了难题,因为法官不能判被告违背了宪法中的条款,就连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这样的权利,宪法不能被援引。冯先生更进一步说为什么中国没有“公民”,公民乃宪法规定的权利主体,既然宪法没有效力,何来权利?但冯先生是看得透彻的,别人还在争吵“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入宪的问题,他老人家发话了,入不入都一样,宪法,装点门面而已。

书中内容浩瀚,还有许多艰涩的部分,对于我这种法盲实在是颇有难度,但冯先生的文字大多易懂,且总有实例相佐,全书看完后我对于法算是有了初步的认识了。

昨天下地铁,看到大大的红色横幅”高举宪法精神,共建和谐轨道“,再看看身边,熙熙攘攘,皆为法盲。

《政法笔记》读后感(九):重新认识法律

最近开始按照读书计划阅读法律类书籍,12月份囫囵读完这本《政法笔记》。看了下冯象先生的简历,其父亲冯契是华东师大哲学系著名教授,其最初修语言文学、博士阶段读了法律,也属于法律行业半路出家的人。这本书是若干短篇集合,原是刊载在《读书》杂志的一系列文章,后集结成册。这本书从当时(2000年前后)社会关心关注的若干问题作为切入点,分析背后的法律问题,由于作者对西方宗教有深入的研究,书里配了西方哲学的插图,也引用了若干西方典故,对我这样的西方神学大白读起来难免云山雾罩。不过,还是有几个感触颇深的点:

政法,法律的底色是政治。这无论是三权分立的西方还是我们法治现状都是适用的。之前修政治的时候就说过,“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此言非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也是一种契约,是统治阶级与大众订立下的,维护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书面文件。只要这种契约获得社会共识、不经常变动,那这样的法律(契约)就是有效的维护秩序的工具。

不可以直接引用的宪法。最近刚好在同时看艾伦德肖维茨的《最好的辩护》,其涉及的刑事案件均是对美国宪法第*修正案的引用,公民可以直接以宪法作为工具来保护自己(尤其是对抗政府的公权力)。相比而言,我国的宪法虽然被称为母法却是“孤独的”,缺少一道通往宪法的梯子——缺少直接引用宪法的程序法,这是国情所限,怕一旦放开就出现国人的乱讼,歪曲了宪法的本意、浪费了司法资源?抑或是担心其他?

程序重要但也不能滥用。按程序来办显然会牺牲一部分效率,但鉴于公正,程序(甚至有些时候的仪式)是必须要走的,程序之所以存在,必然有其杜绝某些漏洞的合理性,所以按照程序一步步来走显然会避免大部分的失误。同时,“程序设计的过份精巧,贪官污吏越是有可乘之机”,冗长的政府办事流程就是如此,简政放权这么多年,总算有点起色,但是对掌握权力的人来说,有一种天然设置程序的冲动。

法律仅是管辖一块领域而已,大片的领域需要道德约束或者依惯例行使。(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基本是硬性的条框,在是非判断上非此即彼,日常生活工作中大部分领域还是依靠日常道德或惯例约束,尤其在中国这样厌诉的国家里。引咎辞职是西方的惯例,也是法外维持社会运转的惯例,相对于西方官员和社会充分的流动体制,国内步步阶梯式下多年积累升起来的官员显然对职位是难以割舍的。中西的交流,和而不同。法律是惩教结合的,引导社会朝着正面的方向发展是法律应起到的作用。

其他。法律工作是经验的积累,但要避免法律学位的MBA化。

这本《政法笔记》因为个人法律基础差,勉强囫囵吞枣的读完一遍,还是有些收获,特别是在法律理念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律读书是自己2017年读书计划的一个重点,希望过完这一年自己在法律上的认识有所精进。

《政法笔记》读后感(十):《政法笔记》读书报告

作为法学文集,本书亦是从故事或案例着手,引出某一现象加以评述,或就此引出相关的法学理论、原理,论说见解和观点。与众不同的是,本书作者系英美文学专业出身,同时兼顺法学,对宗教、伦理也有很深的研究。因此,本书在法学文集中自有独特之处,令人深感作者知识之渊博,文字驾驭之娴熟。读罢本书,在开阔法学思维及视野之余,也有文学和宗教等方面的新知涉猎,颇为惊喜。

书中多处引述但丁《神曲》,并引用著名插画家古斯塔夫·多雷的配图插画,使得配图、引文与本书正文相得益彰,极具视觉冲击。

书中偏爱的章节及参考书目节录如下,此不赘述。期望借由阅读得来的感动与新知融入自身智识,伴随今后的阅读在深度与广度上均不断提高。

#书# 2018.05.06

附:

Gustave Doré《神曲》插画

Gerard David 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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