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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的读后感10篇

时间: 2020-03-13 09:45:40  热度: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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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是一本由林语堂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0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一):翻译的语文水平

黄嘉德翻译这本书的目的在于,让你觉得自己的语文水平回到了学前班。每句话看一遍基本上除了几个关键词就啥也看不懂了。碰上有两个逗号的复句,即便是认真读上好几遍,也完全不理解其中的逻辑和指代关系。半古不白,之乎者也跟现在句式混在一起,结果就是谁也看不懂。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二):这个版本翻译严重不推荐啊

内容不去评论,目前只看了第一部分,但是黄先生的译本文白相杂,读起来很是废力··不推荐,据说沈益洪的不错,已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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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去评论,目前只看了第一部分,但是黄先生的译本文白相杂,读起来很是废力··不推荐,据说沈益洪的不错,已买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三):以不变应万变

这是一本对希望理解中国人的读者有着莫大帮助的书。由于半白话的原因,书中一些部分并不能引起我的兴趣。最开始读的时候我并没有按照书的顺序读,而是从下半部讲述娱乐的部分开始(略微显得有点浮于表皮),然后阅读越觉得有意思,把后半部就看完了。前半部似乎整个论调有点偏灰暗,不比得后半部来的轻快愉悦,看的我也很沉闷。

看完只有一个感觉:中国人总是以不变应万变。当然,娱乐方面被同化得太多了,但是在思维方面,倒是一点变化也谈不上。是好还是不好这真是不好断定,或许这是民族特色。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四):关于赛珍珠的序

开头赛珍珠的序,没人觉得翻译有问题吗?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些不知所云的“底”。读起来一点都不通顺,晕死

开头赛珍珠的序,没人觉得翻译有问题吗?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些不知所云的“底”。读起来一点都不通顺,晕死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五):伟大的国家与可爱的民族

虽然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书,但是同样值得中国人读。林语堂用幽默俏皮的文笔描摹出一个伟大的国家与一个可爱的民族。

中国人圆熟、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和平知足又幽默,还有些保守。中国人的心灵无疑是智慧的,此智慧属女性型,盖因中国人天生善于普通感性之思维与想象,不善抽象思考,故缺乏科学精神。然又重视直觉,不仅满足于“天理”,更希望在“天理”上加之“人情”,做人做事需合情又合理,此乃中庸之道。至于人生真正的目的,中国人用一种单纯而显明的态度决定了,它存在于乐天知命以享受朴素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与和谐的社会关系。

中国人的智慧和美觉亦表现在艺术上。书法、绘画、建筑、文学甚至在生活上,种种艺术上的情趣均显现出中国人细腻精致的心灵与对简朴生活的至爱之情。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六):中国人

这几天因为南海事件,大家的爱国情怀高涨。于是乎,各种脑残浮出水面,高举着爱国的旗帜开始喊着抵制日美货。有所不知的是,真正应该抵制的确是他们这些人的无知。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我可以坦诚相见,我并不为我的国家感到惭愧。我可以把她的麻烦公之于众。因为我并没有失去希望。中国比她那些小小的爱国者要伟大得多,所以不需要他们涂脂抹粉。她会再一次恢复平稳,她一直就是这样做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正如外交部长王毅所说:“只有中国人自己最了解中国。”这本书中,林语堂先生很好诠释了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名族。如果你真的爱国的话,请先好好阅读这本书,了解中国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知道她的弱点和强项,再来谈如何爱国。以下为我认为写的很好的地方,摘抄如下:

人生真正的目的,中国人用一种单纯而显明的态度决定了,它存在与乐知天命以享受朴素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与和谐的社会关系。 p85

一切知识之目的,在谋人类之幸福。 p86

中国的男女是这样生活着,这个生命是太充实了,它不复有余地以容纳不灭的神的思想了。 p89

但是此种超自然精神在中国好像一般地与人生的理想有一种隔阂而不能融合,它们只算是精神上的搭头戏,所以调剂人生,使之较为可忍受而已。 p89

以中国式的判断,可以立一个万应得公式:“A是对的,B亦未尝错。” p93

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p94

佛教一面以哲学,一面以宗教两种性质征服了中国。它的哲学的性质所以适应于学者,它的宗教的性质所以适应于民间。p105

中国人常自承自己的国家像一盘散沙,每一粒沙屑不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个家庭。另一方面,日本国家是结合在一起的,像一块花岗岩。这也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花岗岩虽然坚固,世界大战的巨弹,或许会把它爆裂开来;但是那一盘散沙,你至多仅能使它散开一下,沙粒固然仍为原来的沙粒。p162

中国所需要者,既不为仁,亦不为义,又非为荣誉,却为单纯的赏罚,即需要勇气来枪决扫荡这班不仁不义不顾廉耻的官吏。p185

除非是积极的进行建设工作,用公直的态度考虑一切,但凭标语口号,华而不实的多言,不会赋予中国以新的生命,不论是共产主义抑或是法西斯主义。p250

我爱好春,但是春太柔嫩;我爱好夏,但是夏太荣华。因是我最爱好秋,因为她的叶子带一些黄色,调子格外柔和,色彩格外浓郁,它又染上一些忧郁的神采和死的预示。它的黄金的浓郁,不是表现春的烂漫,不是表现夏的盛利,而是表现逼近老迈的圆熟与慈和的智慧。它知道人生的有限,故知足而乐天。从此“人生有限”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出现一种色彩的交响乐,比一切都丰富,它的青表现生命与力,它的橘黄表现金玉的内容,紫表现消极与死亡。明月辉耀于它的上面,它的颜色好像为了悲愁的回忆而苍白了,但是当落日的余晖接触的时候,它仍然欣然而笑。一阵新秋的金凤掠过,树叶愉快地飞舞而摇落,你真不知落叶的歌声是欢笑的歌声还是黯然销魂的歌声。这是新秋精神的歌声。平静,智慧,圆熟的精神,它微微笑着忧郁而赞美兴奋,锐敏,冷静的态度——这种秋的精神曾经辛弃疾美妙地歌咏过: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303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七):中国人写的关于中国的书

最近有一个新闻报道,讲一个做清洁工作的打工女,把准备带回家的3000元钱装在腰包里,在给顾客擦玻璃的时候,钱不慎随风散落,都被路人捡走了。新闻播出之后,大家纷纷捐款,数目达到2万元之多。

这个新闻让我想探究:我们中国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民族?难道仅仅能够用见利忘义或者见义勇为来形容吗?或者仅仅用人都具有两面性来搪塞?别的民族是不是也像我们中国人这样呢?或者说,我们中国人跟别国人不一样在哪里?

有一些问题的答案,早在1933年林语堂就写在《吾国与吾民》里了。

赛珍珠在《吾国与吾民》的序言里说:“我想这一本书是历来有关中国的著作中最忠实、最巨丽、最完备、最重要底成绩。”《吾国与吾民》之所以能够赢得赛珍珠这位以华语作为写作母语之一的作家如此的赞誉,就在于它的研究和写作手法,既不同于外国人抱着观光猎奇心理的隔靴搔痒,也不同于某些国人出于自卑或者自傲片面地批判或者鼓吹。林语堂在自序里写道他是“用心灵来观察,用精神来思虑”,确实如此。这本书处处浸透着中国人的思想,却又处处充满着清醒的思考。

这本书分为上下两部,上部“基本要素”,通过对中国人民、中国人的德行、心灵和人生理想的分析,描绘出中国人的思想轮廓,下部“生活”通过对妇女、社会、政治这三个相互关联要素的描写,图解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可以说上部是下部的归纳,下部是上部的注脚。

林语堂写作这本书的时候,正当民国时列强侵凌、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之际,民族命运风雨飘摇,知识分子受到社会责任的感召,积极探索救国之道。这本《吾国与吾民》,一方面是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向外国人介绍中华民族,另一方面也在寻求中国能否“挨过政治危机而不覆灭”的答案。

林语堂找到了中国为何是世界上唯一续赓至今的文明的答案,就在于我们的历史和我们的心灵。

一是新血统的混入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新的活力。

纵贯中国历史,大致每九百年一个循环:先是混乱的年代,继之以一个武功强盛而短命的统一时期,接着一个漫长的全盛的统一朝代,这个朝代历时久矣渐生腐败,内忧外患共同作用之下,外族入侵给中华民族带来新鲜血液。我将之总结为:乱——收——治模式。

这个混乱带来新发展过程类似于《失控》(最近几乎每篇文章都会提到它)中所提到的“扰动”:太过平静的环境不利于生物的繁荣,适量的扰动比如草原上的一场野火、大洋深处的一阵洋流,都会带来更繁盛的局面。我们人体也是如此,只有经历过跟感冒等一些小疾病的斗争,机体才慢慢补齐必要的免疫力。

动乱对于个体来讲是灾难,对于民族来讲确实新生的良机。

二是家族制度扩大了民族的数量,铸造了民族核心性格。

家族是中华民族的基本和核心单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与西方社会还有“社团”的存在作为缓冲不同,从“家”直接跳到了“国”的层次。家族制度对外族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和溶解力,同时也促使每个个体以家族为核心,增加家族人数、为家族做出贡献。家族制度如何形成民族核心性格在后面将会讲到。

三是阶级流动性提高了民族的质量。

所谓的阶级流动性主要是科举制所造成的。上下阶层之间有流动的可能,不断地为统治阶级补充新鲜血液,避免了统治阶级的同质化,避免了最终的腐败命运。

四是来自农村又回归农村的通俗做法保证了民族的稳定。

具有知识、受人敬仰的统治阶级(也可以称为士绅阶级)的入仕与致仕,是进与退之间的平衡,是都市文明与自然文明之间的平衡,使我们这个民族既有不断文明的倾向,又保存着从大地得来的质朴的原始思想。

因为上述四个原因,我们的“老大中国”一直处于“延长的童年”时期,好像维纳斯一样青春永驻。

在论及中国人的德行时,《吾国与吾民》重点挑选了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这个三个德行加以阐述,此三者产生的原因同出一源:人口稠密,经济压迫迫使人民无盘旋之地,家族制度使得人没有隐私,必须注重与他人的关系;个人自由缺乏宪法与法律保障。因此必须形成了忍耐、不多管闲事和冷淡从容的性格。

当然中国人也有和平、知足、幽默和保守性的德行,在书中都有阐述。与我们中国人的德行相呼应的是:在政治领域中,存在着公共精神的缺乏和由于家族制度居于统治地位所带来的徇私舞弊、特权、乡属制度等现象。这些精神和现象在现今的中国既有延续也有改变。

因着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民族性格,我们中国人的心灵呈现出智慧、女性型、缺乏科学精神的特征,凡事除了要合乎逻辑外,还必要符合情理,有时甚至为了情理可以不要逻辑。

这对我们的文化产生的影响就是:文学分为带有教谕的文学和优美的文学,前者主要见于文以载道的四书五经,后者则是能够抒发真性情的诗词曲赋喜剧小说。前者可在儒家思想中体现,后者则在道家思想中体现。关于儒道对于中国人的影响,书中当得意的时候,人人都是儒家主义者,当失意的时候,人人都是道家主义者。儒家和道家给中国人的进与退都找到了安身之所。

正因为道家是真情的流露,所以道家思想贯穿于诗书画建筑等艺术中,历来有“诗书画一体”之说。同时,与西方艺术相比较,中国艺术呈现出柔美婉约的气质,可比之为爱美之神爱普罗;而西方艺术则呈现出热烈狂欢的精神,可比之暴君狄俄尼索斯。

林语堂的语言优美、幽默、思维发散,恰恰是一个完全的中国人样本,用独一无二的研究视角成全了这本中国人写的关于中国的书。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八):终寻得相似的心灵(读书笔记)

这不是我第一次读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但很惭愧,这是我第一次认真读完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人生如茶,在辗转中日渐宁静,在沉浮中逐步归于平淡。历久弥新越陈越香的是人生的智慧和明达的心灵。

第一次读《吾国与吾民》在十年前。十年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但所幸,十年时间,足够培养领悟,足够我真正读懂理解先生的文字和思想。读同一本书,我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茫茫书海,我终寻得相似的心灵。

林语堂先生八十年前在《吾国与吾民》中写下的,今天看来依然是点中了中国文化和国民性的命穴。先生对中国人的德行、心灵、人生理想、政治艺术生活作了深入骨髓的描述、分析、评判。先生设绛帐,让八十年后的我,奉若神明。

谈中国人的德行,先生说,眼前浮现出一个性情温和而圆熟的人物印象。在任何环境,他能保持一颗镇定的心,清楚地了解自己,亦清楚地了解别人。

自古以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中国人认为知识的培育发展在于智慧的领悟。而从领悟出发,培育出和平、知足、镇静、忍耐四种美德。由此先生又描绘出十五种民族德行的特性。这些特性中有美德、也有非美德,有中性品格,也有恶行。而一切的特性都包含在“圆熟”这个词里。先生认为“圆熟”是一个消极的品性(国民性),显示出一种静止消极的力量。这种文化品行以支持力和容忍力为基础,缺乏进取和争胜精神。这种文化让人在任何环境下富有妥协精神而自足于和平状态。先生认为,中国人把心的位置看得太高了,以致剥削了自己的希望和进取欲,无形中生成一条普遍的定律:幸福是不可以强求的。这种“圆熟”不是来自书本,而是来自社会环境,是几千年来中国特有的社会政治园地孕育的。

先生用生动幽默的语言详细拆解了三大“恶劣”而重要的德行: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读着先生精练形象的文字,我联想看过的一些当代文人分析国民性的论作,言辞激烈锋芒毕露,大段大段看似逻辑严合的论述体系,多用例子搭建,所论观点是先生仅用寥寥数笔便勾勒清晰的。上下五千年,既然是国民的德行,一定是稳定的,可述的,自古以来可以佐证的事件不胜枚举。我一面不屑当代人炒先生的“冷饭”,没有创新发展;一面又说服自己,人文道理与自然科学和政治科学不同,犹如很多艺术成就高高矗立千百年,后世根本无法超越。既然无法超越,还不允许今人把前人总结的道理反复说道说道么?说总比不说好,大家都说声音肯定更响亮些。

在“贤能政府”一节,先生赞同韩非子,主张依法治国。韩非子的中心主张是建立法治政府以代替人治政府。好好先生孔子的理想政府充满道德意识,将每个统治者当作贤人君子,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韩非子主张法治政府把每个统治者当作坏人看待,设制种种条款,约束其行为,防止遂行歪念。韩非子的治国思想更符合西方人性本恶的假设。“圣人之治国,不持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这是法家哲学道德观的基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德与法本不是矛盾的两面,完全可以相辅相成,然法律必当走在前面。

对中国人的理想,先生说,孔教为中国人民的工作姿态,道教为游戏姿态。每一个中国人当他成功发达而得意的时候,都是孔教徒,失败的时候则都是道教徒。道家的自然主义是服镇痛剂,抚慰了创伤的灵魂。何尝不是这样?紧张忙碌的工作中,即使片刻的光阴,想到山水田园、树影月光、斜阳晚钟,心情便会奇迹般由烦躁嘈杂变得澄澈安宁,在现实主义的潮水中涌出几许浪漫主义的情愫。

先生认为诗在中国替代了宗教的任务,诗塑造了中国人的一种人生观,深深渗入社会生活,赋予中国人一种慈悲的意识,一种丰富的爱好自然和忍受人生的艺术家的风度。诗替中国文化保持了圣洁的理想,给予人们终日劳苦无味的世界以一种宽慰。从诗中,我们静听雨打芭蕉,轻快地欣赏茅屋炊烟与晚云相接而笼罩山腰,留恋村径闲览那茑萝百合,静听杜鹃啼,令游子思母。春则清醒而怡悦;夏则小睡而听蝉鸣喈喈;秋则睹落叶而兴悲;冬则踏雪寻诗。先生感慨,“吾几将不信,中国人倘没有他们的诗,还能生存迄于今日否?”

现代人常感空虚乏味,被问“幸福吗?”如果常常觉得幸福,必不会有此国问。为什么幸福感缺失?和我们心中早已没了诗意是否有一点关联?

读书的过程,感觉世间一切可知的朴素哲学及文学艺术的美都给我们的老祖宗发掘穷尽了。人类哲理的最后一字已经道出,最美的诗词就在眼前,书法绘画建筑艺术的风韵已近极致。不禁自问,当代的我们还能为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做些什么?我想,无论准备做什么,保护、学习、提炼、传承民族文化瑰宝,是当务之急,是责无旁贷。

在先生眼中,中国有光荣灿烂的艺术,和微不足道的科学,有伟大的常识和幼稚的逻辑,有精致的、女性的、关于人生的闲谈,而没有学者风味的哲学。中国人的思想是实用的、精明的、灵敏的,是充满诗意和哲理的思想。先生在《吾国与吾民》的自序中写到:“我堪能坦白地直陈一切,因为我心中的祖国,内省而不疚,无愧于人。我堪能暴呈她的一切困扰烦恼,因为我未尝放弃我的希望。中国乃伟大过于她的微渺的国家,无须乎他们的粉饰。她将调整她自己,一如过去历史上所昭示吾人者。”

同一本书,十年之后的重逢,带给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当我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这本杰作于我而言是暴殄珍物。杰作在静静等待知音,当我的能力可以与之相配时,重读起来必然可以获得曾经无法撷取的光华,将我带进一个思想和反省的境界中。先生曾经将发现一位自己最爱好的作家比喻成遇见一见倾心的情人,他的风格、他的趣味、他的观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恰到好处,仿佛你与他早已有了心灵上的联系。你浸润在文学情人的怀抱,获得灵魂的粮食。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自己相似的作家,才能获得读书的真谛。如何寻找,没有人能教你去怎么做,你必须独立自主去寻找,也许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谁?在哪里?但一旦与他的文字相逢,你的本能就会告诉你,这就是我要找的人。相似的心灵是同一条灵魂的化身,再悠长的时间,再遥远的距离,我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九):镜花水月

提到“中国”或“中国人”,脑海中最先浮现出来的景象是怎样的?

文明古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地大物博,民族杂糅,食品丰盛……你没法试图只用这么几个词概括一个国家,但如果要向异乡人介绍它,那么包容、丰富和精细将会是我最常使用的三个词语。

关于中国人的形象,可以两部小说的主人公为代表,其一为鲁迅先生《阿Q正传》中的阿Q,另一则为金庸先生《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前者蕴藏着国人性格中的自私、狭隘、落后、保守、愚昧、自卑、怯懦与自欺欺人与“精神胜利”法,后者则代表了虚荣、机灵、顽强、卑劣、好色、见风使舵、善存的人性以及“优胜精神”法。

金庸本人也承认:“写这部书时,我经常想起鲁迅的《阿Q正传》所强调的中国人的精神胜利。精神胜利的意念在中国的确相当悠久而普遍,但是却不是中国所独有的。有时走访国外,我也常发现:几乎每个地方的人民都有他们精神胜利的方式。所以我试图从另一角度去探索中国人所特有的一面性格。”

当然,中国人也是世界上优点最多的国家之一:谦虚、谨慎、勤劳、细致、友善、幽默、淳朴、聪慧。你可以想象的一切优点,每个中国人或多或少都具备一些。

但这两本书都是以个例来映射整个国人,且由于时代变迁,历代国人的形象也存在着微妙的差异。相对而言,社会变革时期的中国人是比较容易观察到的:种种矛盾交织在生活的各个角落如同在人群中安插了无数个炸弹,只需轻轻划开一根火柴就能引爆全场,留下一群赤裸的人面面相觑。路途遥远,不知今后该去向何处。

你可以想象一部情景喜剧发展到后期,编剧已经无力再依靠日常生活来编写故事,但之前已经逐渐刻画出角色的性格已经足够拿来制造矛盾。林语堂这本《吾国与吾民》便是一部矛盾中诞生的作品,它成书于1935年,民国发展的黄金时期,全书由英文写作,最后被翻译成中文。这里必须单独提到本书的译者黄嘉德,他的翻译保留了民国时期半文半白的写作风格,更符合林语堂的表述。

全书从理论宏观上论述了中国与中国人,从人民组合与融合、民族性、民族心灵、人民理想(信仰)、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文学生活、艺术家生活与生活的艺术等多个方面来观察这个民族各个方面,外加一章专门论述妇女生活。同时还多次将中西放在一起作为对比,无愧于林语堂“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自我定位。

秦始皇作为一代暴君还能于历史上享有如此高的地位,除了其为“皇帝”制度的创始人之外,对度量衡、驰道、文字的统一的贡献也十分突出。而这三者最重要的,又当属文字之统一。

当今中国的面积,大约与整个欧洲的面积相当,而在王朝的鼎盛期,其疆域面积远超后者。而众所周知,千百年来,所有有野心的西欧君主都试图完成一次欧洲范围内的大一统却无一能凯旋归来。从亚历山大到神圣罗马帝国再到拿破仑,最近一次则为希特勒和它的法西斯主义。当西欧统治者意识到武力绝不能完成统一时,政治联合体成为其新的发展道路,可时至今日,西欧各国之间仍存在不小的分歧,统一之路依旧漫长遥远。

这里就要谈到文字的作用了。从语言上来看,中国每个地区也都有其各自特色,北方平原地区或许差别不算太大,但南方山峦遍布使得“三里不同音”不再是一种夸张表现手法,而是栩栩如生的写实。文字的统一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各地的人们有了通用的交流工具,地区间文化随之逐渐融合,处于同一文化圈,拥有共同的信仰,再加上中国人固有的和谐思想,统一成为大势所趋,自然较为容易完成。

事实上,在秦始皇统一之前,中国也类似于西欧的封建制度,封邦建国导致各邦有较强的政治离心力,于是文字统一成了推行大一统的首要步骤:试想一下,连各地文字都形态各异,哪会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统一呢?

林语堂讲述了许多南北地区之间的差异:地形、习俗、口音、饮食。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无论差异有多大,人们至少在意识思想和民族认同感上步伐是一致的。除此以外,宗法制度与家族观念的根深蒂固也是中华民族之所以能海纳百川的重要原因,这种族内一心、互帮互助的精神,对于长期处于蛮夷状态的外来民族极具吸引力,这便能从某种层面解释何以中国能延续千年而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国破”状态。

家族制度于华夏民族一方面是一颗无限的续命丹药,另一方面也塑造了国人在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中的形象。它使得中国缺少公共精神,所谓公共领域只局限于一个家族内部,再往上寻觅便是整个国家。从《礼记》中所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我们可以窥得,“齐家”之后便是“平天下”,而中间大面积的公共社会领域却一片空白。

最终导致的影响就是:亲戚朋友之间可以毫无保留的包容和忍让,然而在陌生人面前便原形毕露。古代小说中十分推崇的“侠客”在现实生活中根本难以出现,原因在于你所在的家族会视你的行径违背社会规范,在你出门闯荡前将其扼杀在摇篮中。所以出现在小说中的各路侠客大多无父或无母乃至父母双亡,这较为符合当时的背景。而到近代随着警察制度的产生,逐渐填补上了公共领域的空白,“侠客”便彻底湮没在风尘之中。

因为社会缺乏制衡机制,即使上层产生腐坏,整个下层也无力扭转局面。于是,政治生活的特权便变得极具吸引力。国人对于特权的态度十分值得玩味:一方面,人们对于特权及其所产生的利益链厌恶至极;另一方面,人们又极其渴望特权。当看到秦始皇呼风唤雨时,项羽会不屑地说“吾可取而代之”,刘邦则感慨“大丈夫该当如此”。两者表达的意思或许有所出入,但共同表达了一种对特权的崇拜。

中国人些十分突出的特点:注重清理而轻于逻辑,注重经验而轻于科学。然而,我们在面对未知事物时则更相信直觉而不是实验。当把这两者中和一下,那便是中庸。林语堂是这样解释的:“讲情理的人常能保持平衡,而讲逻辑的人则丧失了平衡。”

中庸之道也蕴含着一种包容性,它介于A和B两个极端之间,两不得罪,类似于官老爷作出“各打五十大板”一类的裁决,冲淡了矛盾的浓度,浇灭了冲突升级的火苗,并赢得双方的信服。要想在中国吃得开,必须了解和领悟中庸的魅力,因此小时候家长总会告诫孩子们:“做什么都要有度!”这个有度,就是中庸的变体,它允许你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尝试,但决不会让你越过它所设定的雷池一步。

此性格又反映在我国的历次变革之中,近代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军政、训政、宪政革命三段论”,到如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你都能感受到这些口号背后漂浮着中庸的幽灵,像提线木偶一样操纵着现世的人。这些改革措施有成功也有失败,不可一概而论。但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似乎渐进改革更能保护好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也是为什么中庸之道能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无意否认辛亥革命,然而它更像一剂猛药,能将昏昏欲睡的国家和民族刺激以苏醒,醒来后却不得不面临更加强烈的疼痛)。

关注当下不注来生也是国人的一大特点。大多宗教都营造出一个“美好的死后生活”来给予信徒们以心理安慰,使他们的关注点离开了当下。而早在耶稣诞生几百年前,中国的孔子及其继承人就已打造出一种满足中国人心理需求的“儒教”,在此之前,老子也阐释了“以柔克刚”的道家思想,战国后期的韩非子又集中阐述了“法家”思想,三者借助中庸之道这一催化剂,经过“化学反应”生成了大一统这一“化合物”。

显然,中国人的信仰大多集中于当下,不管是孔孟还是老庄抑或韩非,他们自身及学说都着眼于眼前的事物,此种思想熏陶了一代又一代国人。等到佛教趁虚而入进入中国市场时,留给它的市场份额仍不算太多,但至少补上了最后的空缺。

作为一个文学家,林语堂对于文学与政治革命的关系进行了十分精彩的论述,并做了一个简易的中国文学史,这也是整部书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部分。同时,他对中国人的艺术、娱乐、饮食传统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又能了解到他还是一个生活家。而由于受到时代局限,他对妇女的传统观念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依旧认同传统理想的“贤妻良母”,同时对于妇女解放呈观望态度,在妇女婚姻地位和“妓女与妾”的方面有其新意所在。

不细究的话,中华民族的德行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心灵战胜物质。”我辈对于心灵上的追求总是大于物质上的需求,即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那些大老板往往也是那些最信奉神灵的人。而本书最出彩的部分则在于“国人之德行”那部分。

圆熟、忍耐、无可无不可、老滑俏皮、和平、知足、幽默、保守性。林语堂将读者引到了河边,犹如导游一般向他们介绍水中的景象。于是我们惊奇地发现:那不就是我吗?

谨慎细心地观察,入木三分地刻画,一方面宣示着中华民族与它子民的伟大,另一方面又警醒其正视自身的缺点与不足。没有一个民族是无可挑剔的,正如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

镜子的作用是什么?就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正视自己不足的空间。

《吾国与吾民》就是这么一面镜子。

《吾国与吾民》读后感(十):不囿于过去,却适于将来

不囿于过去,却适于将来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东西方的文化、观念、制度在激烈的碰撞。皇帝制早已废除,实际的共和又尚未建立;新文化运动后的二十年,复古思潮兴起。而此时,一边是国内军阀混战、烽火连天,一边是日益紧张的华北局势、民族危机。曾在荒野中一路奋战而从未被打败的这个民族,也不得不陷入无边无际的恐慌之中。一大批成长在传统教育下而普遍又有着留学欧美背景的知识分子迫切的想要弄明白——我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民族?我们有着怎样的文明和陋习?我们从哪里来?最关键的是,我们要到哪里去?

这样一本著述,需要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以局内和局外人的眼光看待这个在衰落中的民族,没有对她历史过分的夸赞,没有对她处境过分的悲观,而是以“真诚之批评态度,配合以精密之鉴定眼光,用心灵来观察,用精神来思虑,心灵与精神,合而为一”的境界梳理我们的性格,思想,精神,文化,昭示我们的过去和将来。

1934年春、夏、秋三季,林语堂寓居庐山牯岭,写出了他在英语世界的成名作——《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此书于第二年九月在美国出版,到年底时已再版了七次,随后译成多种语言在欧洲出版。赛珍珠(Pearl Buck)为之作序,盛赞此书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普遍认为,这本书让西方人第一次真正了解了何为“中国文明”,可它绝不仅仅是一本向外国人介绍中国人的书,林语堂先生对祖国的爱之深、责之切之心浮然纸上,正如他在序言中所说:

“我堪能坦白地直陈一切,因为我心目中的祖国,内省而不疚,无愧于人。我堪能暴呈她的一切困挠纷扰,因为我未尝放弃我的希望。中国乃伟大过她的微渺的国家,无须乎他们的粉饰。她将调整自己,一如过去历史上所昭示吾人者。”

林语堂先生说“说不定我也同样爱我的国家”,实则是谦虚了。直接呈现这个国家的困挠纷扰和民族的陋习,必会引来许多“爱国主义者”的攻击,他早已料到,也早已打算欣然承受,因为他心中眼中的祖国,确确实实,就是如此。

林语堂先生的表达从容而优美,而又幽默十足,黄嘉德先生的半文言翻译流畅而有韵味,使人读来十分愉悦。可越读我也越感到困惑——同样对国民性有着深刻的剖析,同样对传统文化有着深刻的反省,鲁迅和林语堂的观点本身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呀,可联想到他们之间的决裂和针锋相对,不由得唏嘘。鲁迅“一个也不饶恕”和林语堂“忠恕之道”之间的性格和文学取向之间巨大反差,或是能解释两人的反目吧。

在看书的前两章时,我脑海中浮现的一个个形象,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阿Q,也是孔乙己。可不论是鲁迅《阿Q正传》、《祝福》还是林语堂的《吾国与吾民》,都一针见血的点出中国人性格中的消极、怯懦、老奸巨猾。书中,林语堂先生将之总结为“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的德行,而这些德行实为恶行,而非美德。

三大恶劣德行——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生长于特定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但也反向塑造了这个社会和民族的品格。古老而源远的中国文化里似有一种崇尚和平和妥协的因子,而缺乏进取和争强好胜的特质,加之长久专制和家族制度的影响,使得人们表现出对恶劣环境和政治的超乎想象的忍耐力。我们在历史上对暴君、虐政、苛捐杂税、无政府等等“难以忍受”的悲惨境地,却都表现出令人惊讶的“忍耐”,人们似乎有一种超乎宗教的宿命安排感,默认了自己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尽管在今天,帝制已推翻百余年后,家族制度在悄然解构,这种忍耐的品质却依然深深影响着许多中国人。我犹记得自己小时去同学家玩,她爷爷装裱的字画中,最显眼的便是那个大写的“忍”字。今天,我依稀觉得,中国人崇尚的这种忍耐,并非道德层面上的“退让”,即退一步海阔天空,而更似一种策略,即“小不忍则乱大谋”,其背后,是有别的目的的。

当我读到“无可无不可”这一节时,触动颇深,因为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可以说是进步甚微甚至一点没变。此种冷漠而消极的“少管闲事”之态度,淋漓尽致的体现在近几年许多热点新闻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小悦悦事件”。无可无不可的德行,大多是由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缺乏法律的监督和规范,因此,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则是这种社会中最为稳妥和安全的应对方式,对公共事务的漠然视之,其实是明哲保身的良方。法律在我们今天这个是社会,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东西,它开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法治实践,人们在十年浩劫之后开始重建坍塌的秩序。可在我目所能及的范围里,今天,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仍然受到来自公权力的侵害,我们真的建立起了秩序之上的正义吗?恐怕并非如此。个人认为,当今社会中表现出来的各种“道德滑坡”现象,背后有其复杂的制度因素。

再谈到老猾俏皮这一中国人的特性,林语堂先生是这样写的:

“老猾者(old rogue)经历了许多人生的况味,出现实利、冷漠的行为,对进步抱持怀疑态度。他们给你圆滑而和悦的脾气。……老猾是中国最高智能的结晶,其弊病是限制理想主义(idealism)和行为,粉碎一切革新的愿望和嘲笑人类的一切努力。”

这种圆熟之后的性格特征,往往不会出现在年轻的少年人身上,它冷淡而实利,来源于道家的人生观。我们常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负一子而胜全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等的俗语,都是出自同一种根源的态度,即应付人生,以至圆熟的最高境界——讥笑进取,限制革新。道家哲学在实际上和理论上都是一种俏皮圆滑的冷淡,是一种深奥而腐败的怀疑主义,它质疑人类文明的一切制度、法律、政府、婚姻等存在之必要性,又对理想主义抱有那么些不信心。

百年之后,当我们回过头去看看时,不难发现,我们中国人的性格,其实并未有多大改变。

“知足常乐”是传统中国人最重要的性格特征之一,这并非消极地乞求快乐,而是一种乐天主义的田园思想。在欲求层面上,现代物质丰富的生活并不使得中国人像西方人那样狂热,而一点点趣事,都能使他们发自内心的愉悦,林语堂先生是如此描写的:

“一个强烈的决心,以摄取人生至善至美;一股殷热的欲望,以享乐一身之所有,但倘令命该无福可享,则亦不怨天尤人。“这是中国人“知足”的精义。

然而,我却愈发觉得,这描写的不是今天的中国人。

今天的中国人,知足常乐尚有人挂在嘴边,但人们却表现出各式各样的“焦虑”——因为担忧自己落后于他人,而期望不断向上晋升,这种焦虑的心态体现在社会的许多群体之中——学生要做最优等,考试要考到第一;做职员的也要时时刻刻掌握着升职加薪的机会。如果此时有人去告诉这些辛辛苦苦的奋斗者要“知足常乐”,别人定要觉得你是因为嫉妒才来胡说八道了。人们的欲望增加了吗?并不是,而是社会和文化改变了。在一个变迁缓慢的社会,当“父辈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时,社会心态往往会趋于保守和消极的无可奈何,满足于当下即为要紧之事。

然而,在改革开放的这几十年内,中国经历了急剧而快速的社会变迁,带给个人的,是生活方式、社会地位、财富水平等方面迅速的变化,这种体验是前所未有的。但对个人而言,这必然是基于能力和机遇的一次竞争,市场的浪潮分拣出优胜者和落后者,竞争的残酷使得不同群体和阶层的界限渐渐清晰,尽管上下流动还在持续,但不论你是否“知足”,生活已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了。

这种“不知足”的心态实际上早埋有种子,并且有迹可循。长久以来,中国人一直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几乎从未尝过失败和落后的滋味,我们以自己的历史、文化、政治成就为荣,直到19至20世纪的教训和亡国之危,让人们彻底清醒,并尝到了“落后就要挨打”的滋味。这种体验太过深刻,以至于成了社会的“焦虑”,甚至在50年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毛泽东不断的缩短“超英赶美”的计划时间,豪情万千的吟诵“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开展了一系列诸如土地改革、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种单纯追求“快”的价值导向是那个时代除了阶级斗争之外最主流的心态,实际上也折射了根植于我们心中的焦虑感。

最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心态似乎已裹挟着个人的意志奔向了市场的大流,一走进书店,装裱浮夸、书名抢眼的成功学便摆满了位置最佳的书架,而整个社会充斥的拜金思潮、“一起向钱看”也误导了不少年轻人的价值取向。诚然,开放自由的竞争市场和社会的变迁都将持久存在,而且可以预料,只要中国社会的这种剧烈变迁尚未完成,我们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精神上的“漂泊”状态,那“知足”更是无从谈起,费孝通先生希望中国能形成“安其所,遂其生”的心态秩序,实际上,也就是找回老庄早已倡导过的“知足常乐”,让中国人的灵魂跟上飞奔发展的社会。

我还想谈谈中国人的公共精神。

在许多人的著作中,都曾经不止一次的谈到过中国人的公共精神之缺失,故而将中国人形容成“一盘散沙”。鲁迅说:“龙门的石佛大半字体不全。图书馆中的书籍,插图须谨防撕去,凡公物或无主地东西,倘很难于移动,能够完全的即不很多。美国传教士明恩溥也发现了相似的现象,他说“中国人不仅对公共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防范不严,便唾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铺路的石头搬回家去了,城墙上的砖也一块一块的不见了。”林语堂先生更加直白,他说:

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心系自己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此种只顾效忠家族的心理实即为扩大的自私心理。

正如社团、结社等词,公共精神一词是舶来的,在中国人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这些词的存在,尽管集体活动是有的(节庆、丧葬之类),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政治层面的团体活动,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是尽量不去涉及的。我们的社会政治哲学来自于儒家的“家国同构”、由家即国,即一种建立在家族制度及其扩大的乡属制度之上的政治意识形态。儒家学说是一门入世的学说,它提供给学子的入世途径则是“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又曰:“……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一个人治理国家的水平,实际上是从治理家庭的获得和体现的,国只是家的外延。当儒家确立“独尊”地位之后,便成为了知识分子的主修课程,而且变成了影响个人具体生活的主流文化,由这些人、这种文化建立起来的政府,其家族意识也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我们就不难明白在中国的封建朝代之中,皇帝、国家、政府有时是浑然一体的,皇帝对于“江山”的心态,更近似一种“我家后花园”的感情,而这种本质是为家长制的制度模式,相应也将培养出顺从的臣民了。

在儒家的这种逻辑体系里,最致命的一点便是在家族之外,忽视了制定人们与“公共领域“的交往规则。在五伦里,没有一伦涉及家族之外人们该如何与异族人相处,而家族内部的向心聚合力实际上将整个家族变成了一个互助的小组织,在组织之内,家族成员的互帮互助发展到了极高的水平,而在家族之外,则”成为一座堡垒,在它的外面,一切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可掠夺物”。为什么公共的东西难以保存,就连城墙的砖头也会被一块块拆去,尽管明知不道德,但他拿回去垒了家中的墙,这不是在“齐家”吗?从政治意识形态来看,孔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是导致中国人公共精神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从小接受这种观点熏陶长大的少年,很难想象他将对公共政治抱有多大的兴趣。

治了小家,国家就能好吗?当每一个家族权力的外延都在争相扩大,家与家之间的公共区域、庞大氏族外的底层百姓将如何自处?中国历代更迭,看起来似乎都不过是家族势力和秩序的重新调整罢了。

在当今中国,尽管完备的家族制度和实体的家族组织早已不复存在,但家族观念和宗法思想的影响仍然广泛存在,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今天严重的腐败现象,可以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将“外面的钱”拿回“家”时,大概也有同样的心理,其家人也因他为家庭所增添的额外收入而认为他是“有能力的”,在更多时候,人们并不是憎恨贪官损害了公共的财产,而是一种“特权不在我手里”的嫉妒之心。只要这种心态仍然存在,只要惩治贪污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当今中国严重的贪污腐败就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将这种行为简单的归于人性的贪婪,怕是已经无法解释了。

曾经为了培养国人缺失的公共精神,我们也使出了“集体主义”这样的精神改造法,喊出了“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甚至造就出一批新的道德价值模范。可我从来对类似的宣传有种天然的不适感——尤其是“舍小家为大家”的价值倡导。然而事实是,这种抹杀民众个性的方法同无限扩大私心的家族制度一样,都造就不出真正健康的公共精神,在自由平等的公共环境中培养出来的“不在其位,也谋其政”之精神,才是真正的公共精神。

费孝通先生在晚年反复提到“文化自觉”这一概念,这是他最后的心愿,也是他一生事业的方向。我们的文化已老,可我们这个民族依然年轻,我们必须要弄清我们文化从何而来,居于何处,又要去向何方。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是一本难得的名著,是回答这一系列问题的最早著述之一,融汇了社会学、人类学、文学、艺术等等方法,不卑不亢地向世人描绘了中国人的面貌。时至今日,我们似乎变了,但也如不曾改变,我们从过去走来,却定不囿于过去,立足当下,而适于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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